徐先生拿著他朋友(左)及他的八仙水上樂園會員卡說,卡上記載可享9折(紅框處),沒想到服務人員竟擅自將他的會員卡內容塗掉(右)。
徐先生說,去年他在八仙水上樂園辦了一張會員卡,卡上註明園區消費可享9折優惠,使用期限至今年6月25日。6月14日,他與友人到八仙水上樂園遊玩,他在園區內購買一副原價580元的蛙鏡,他出示會員卡,銷售人員卻說,今年起,持會員卡消費並無9折優惠,他逼不得已只好用原價購買。
「我根本沒收到取消優惠的通知,更何況會員卡又還沒到期!」徐先生向八仙服務台反映,沒想到服務台人員竟回說:「我們都有把它(指會員卡上所記載的優惠條款)劃掉!」還拿走徐先生的會員卡,將會員卡背後「園內消費享9折優惠」的條款用黑筆塗掉。他回家後愈想愈生氣:「應該要讓我使用到截止日為止啊,這樣擅自塗改,太不合理了!」
八仙水上遊樂園遭民眾投訴,擅自變更會員權益。圖為該樂園著名的遊樂設施「幽浮迷航」。資料照片
八仙樂園育樂公司旅館事業部副總經理許尚文說:「的確應該依照會員卡上的條款給消費者優惠。」他指出,應是服務人員認知錯誤,才發生這起糾紛,會要求服務人員改進,他們也會與消費者聯繫,除了退還消費者多支付的費用,也會給予補償。徐先生也說,事後有接獲八仙樂園的電話,業者承諾要補償4張入場券。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張英美表示,會員卡上記載的條款也是契約的一部分,業者不可以擅自塗改劃掉,若業者須修改契約條款內容,必須取得消費者的同意,不可片面更改。針對本案,她表示,業者須退回多收的費用,民眾若遇類似爭議,可向各地消保官申訴,電話:1950。
◎使用期限變短
◎業者片面更改契約,權益減少
◎店家倒閉、轉手,會員卡無法繼續使用完
◎服務減少,如設備減少等
◎業者口頭承諾,事後毀約
★如遇上述爭議,可向各地消保官申訴,電話:1950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保會、《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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