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崧、吳盛宏╱台北報導】一名十歲男童昨晚與母親在台北縣萬里鄉一處客運站牌等車,男童在一旁戲耍時誤觸漏電路燈電桿,被電到無法動彈,狂喊:「媽媽好痛!救我!」男童母親緊急上前救子,未料也遭電擊,男童昏迷經送醫保住小命,其母氣得痛斥鄉公所:「路燈漏電應該要貼告示,萬一電死人怎麼辦!」
萬里鄉公所人員獲報後趕到現場勘查,未發現漏電情況,拉起封鎖線,張貼警告標語,今將協同縣府人員調查,釐清責任歸屬。
對此律師顏文正指出,若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維護有疏失,導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害,國家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男童家屬可向漏電路燈主管機關提出國家賠償。
警方調查,慘遭電傷的十歲陳姓男童家住北縣萬里鄉野柳一帶,昨晚八時許,母親帶他和親戚到基隆客運野柳站,準備搭車前往基隆,陳母見零錢不足就到附近超商兌換,男童則待在站牌旁嬉戲,未料當他伸手碰觸到站牌旁的路燈電桿時,一陣電流灌注到體內,讓他無法動彈,他嚇得哭喊:「媽媽好痛!救我!」陳母見狀隨即上前救子。
警方表示,當陳母與親戚上前拉住男童的手時也遭電觸,陳母護子心切,用力把男童拉離路燈,此時男童呈現昏迷狀態,親戚立即報警,緊急將男童送醫救治,他的頸部、背部與右手臂因灼傷而紅腫,還出現心律不整的情況,仍須住院觀察。
台北巿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急診室張深港醫師表示,人遭電擊後除依電壓大小導致程度不一的灼傷,心臟也恐受到傷害,建議傷者就醫觀察,以防心臟發生病變。此外他也提醒民眾,見他人遭電擊,應以絕緣物體撥開或阻斷電流,再拉開傷者,切勿赤手接觸,否則也會被電傷。
北縣工務局新建工程課課長鄭超明表示,縣內路燈的管理和維修是責由各公所負責,再由工務局定期稽查考核,對於這起漏電意外,今將了解意外原因及後續處理狀況。
陳姓男童遭路燈電傷,包括手臂(右圖)等多處灼傷,他因心律不整住院觀察,母親很心疼。高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