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藥催生致嬰癱 醫賠500萬

出版時間 2007/06/13

【丁牧群、張欽╱台北報導】陳姓婦人七年前在北市宏恩醫院生產,醫師林裕豐用胃藥Cytotec為陳女催生,引發胎便等副作用,導致女嬰窒息成為極重度腦性麻痺,至今只能癱臥、以胃管灌食,形同植物人,家屬向宏恩及醫師求償五百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醫師未告知家屬用的是實驗性催生藥物,昨判宏恩及林裕豐連帶賠償五百萬元。

法官計算女嬰及家屬的損失高達七百二十四萬元,但家屬只求償五百萬元。女嬰父親李姓男子昨無奈說:「打官司時只能湊出五萬元裁判費,所以只求償五百萬元,不過判賠多少錢倒是其次,證明醫院有過失比較重要,至少我們心理獲得安慰。」宏恩醫院昨則回應還要上訴。
醫師林裕豐辯稱Cytotec雖是胃藥,但許多歐美國家都用來催生,連他在台大醫院當住院醫師時,該院也用Cytotec催生。
但法官認為,該藥未經衛生署許可用於催生,且林沒有告知陳女這是實驗藥物,否則陳女可選擇較無副作用的核可催生藥物,因此認定醫師及醫院疏失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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