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帝璋因人行道路緣崩塌跌倒,右腳踝受傷開刀。張欽攝
【張欽╱台北報導】就讀世新法律系碩士班的二十八歲男子林帝璋,去年兒童節行經北市士林區前港街與後港街路口時,因踩到的人行道路緣水泥突然剝落,林因此摔倒導致右腳踝扭傷,還因韌帶斷裂開刀。
事後,林請求國賠八十九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市府疏失明確,但林未舉證韌帶斷裂與跌倒有關,昨只判林可獲醫藥、交通及精神慰撫金等共十萬九千餘元國賠。
林不滿表示:「市府願賠二十二萬元,法官只判一半很離譜,會上訴。」林並說:「我本來不想告,是因打市府1999服務專線反應後,竟被回應的北市府人員指怎麼這麼倒楣。後向市府抱怨,才獲道歉。」
負責本案的北市工務局新工處專員李士寬則回應說,林帝璋應是踩到被汽車壓過的路緣水泥摔倒受傷,市府承認疏失願賠二十二萬,但林要求太高無法和解。
害人受傷的路緣水泥塊在案發時明顯崩塌脫離人行道。張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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