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制訂草案的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莊國榮說,草案明訂可採取的管教措施與不可使用的違法處罰,希望協助老師「正向管教」,大幅降低體罰比率。他補充說明,老師若用「豬、笨」等字眼責罵學生,須依個案情節輕重和事件脈絡,由法官認定有無涉及公然侮辱。
草案也明訂不得限制髮式並以此處罰學生;不得因少數人犯錯而處罰全班;不得以剝奪受教權、罰錢來管教學生。此外,除非有證據顯示學生攜帶違禁品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否則不得搜查學生身體、書包、手提包或上鎖的置物櫃等。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監事主席劉承武解釋,除非學生攜帶槍枝、毒品等違禁品,否則校方只能「暫時保管」校園常見沒收物品。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黃旭田提醒,校方若弄丟暫時保管的學生物品應負賠償責任。
教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說,零體罰立法後,許多老師擔心無法管教學生,教部廣徵師長及學者意見擬定此草案,並將舉辦六場公聽會,修正後於六月定案正式供校方參考。
全國教師會諮詢輔導處長楊益風說,此辦法可提供教師遵循方向;但北市教師會總幹事羅德水指此辦法無法解決爭議,作怪學生多是累犯,「就算每天罰站也無法改正」。
北市滬江高中主任教官林學敏認為,只要花時間和學生溝通,學生多會聽勸告,此辦法可更避免管教爭議;北市逸仙國小生教組長黃之泓擔憂,老師為避免體罰爭議,已不太嚴格管教學生,「若家長也不關心,孩子恐會沒人管」。北市復興高中學生于耀洋說,其實老師現已不會體罰學生,但有時被惹怒會大吼大叫、諷刺學生,「這種語言暴力是否也應納入辦法管理?」
◎內容查詢:「愛的教育網」
www.edu.tw/love-edu/index.php
◎6場公聽會:
˙5/10 10:00(高雄女中)
˙5/16 14:00(台灣師大)
˙5/17 10:00(台中女中)
˙5/22 10:00(新竹女中)
˙5/24 10:00(成功大學)
˙5/25 10:30(花蓮女中)
◎草案定案:與全國教師會研議後最快6月定案
資料來源:教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
訂出處罰標準還不錯,但現在老師都用愛的教育,處罰標準大概只適用於處罰腦充血的老師。
只要不要過度傷害學生身體與尊嚴,適度的體罰還是有必要,例如打手心、跑操場或罰站等。
有此標準是好事,但對老師來說是挑戰,老師須跳脫不適當管教打罵思維,不能接受就不適任。
適度懲處對學生有約束效果,教部此舉會讓老師教學窒礙難行,也會使頑皮的學生變本加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