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謝長廷前主席始終對於「憲法修改前,一中憲法是現狀,他必須遵守」的說法不鬆口,我還是要勸勸謝主席調整,因為他的一中說法既觸及了獨派人士的最痛,而且一中在「現狀」上也根本不可行。
在台灣,無論統獨,在信念上最大的痛苦都是國家在統獨的名與實上面的矛盾:在現狀上,兩岸各自統治各自的土地、人民,互不隸屬,分明是兩個獨立國家,在法律實務上,例如中國的台商管理辦法、船舶管理規定或我國的領海法,也都把對方當做外國、外商、外國船舶;但在憲法上又分別以「中華民國大陸地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把對方土地納入「一中」的憲法規範範圍。於是就出現了兩國獨立的現狀與憲法統一的名目上出現了名實不副的矛盾。
統派的痛苦是憲法名目的規範無法成為現實的狀態;獨派的痛苦是在國際形勢、國內統派的頑抗和修憲的超高門檻限制下,無法把憲法修改成符合分立的現狀。
統派的痛在「實」這方面,因此遇到統派夸夸兮兮否定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時,獨派頂回去的最好方法是在「實」方面做文章,反問統派,如果我國的領土包括中國大陸,你為什麼不要中國人納稅服兵役,大陸新娘到台灣為什麼要依一般移民法的做法才能依序「歸化」成中華民國國民、公民?中國的貨到台灣豈不是一國之內的商業買賣,你為什麼要課他關稅,這一切的法律政策根本都把他們當做外國人、外國貨、外國土地,依據「憲法一中原則」,豈不是全部「違憲」,統派遇到這些質問只能氣在心裡,難以辯解。
獨派的痛則在「名」,以我為例,最不喜歡被統派問到你既然主張台獨,為什麼還領用依據這一部領土包括中國的憲法發給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你如果不喜歡「一中憲法」,你為什麼不修憲,遇到這樣的質問,我也只能發悶氣。因此,當獨派聽到謝前主席說「憲法是一中現狀,一定要遵守」時,便觸動了心中的痛之外,更加訝異萬分。
最奇怪的是,統派雖信仰一中,但也知道在實務上憲法一中是遵守不得的,否則唐樹備來台時,早就因為他未向中華民國納稅、服兵役而捉起來關了。沒想到謝前主席比統派還進一步說憲法一中是現狀,必須遵守,那就更加匪夷所思了。
謝前市長向行政院說依據一中憲法,他到廈門是「一國之內的旅遊自由」是憲法權利,這等於說不給他去是違憲的,但是這一來,前述我國各項把中國當外國的法律制度豈不全都違憲了。
問題太大了,所以當時不只走「新中間路線」的扁政府不敢給謝市長在「一國兩市」的前提下,去廈門,連沈富雄都認為謝市長不妥。
謝在當院長時說,有人情感不滿一中憲法,要修憲,否則他一定要遵守一中憲法,現在謝解釋他的意思是他主張修憲,其實謝既未主張過把正名推展到修憲程度,如還原到當時情境,他的意思恐怕是「你們不滿我守一中憲法,就去修憲,試試修憲的高門檻吧,否則我堅守到底」,這回答分明直挑獨派心裡的最痛。
謝前主席當時提「憲法一中現狀」、「守憲」、「一國兩市」真正只是為了去廈門一趟這種小事嗎?實在令人費解,如今廈門既已未能成行,又觸動了獨派心裡的最痛,還引發總統初選時的風波,而在實務上,「一中」甚至連統派都不敢實踐,實在看不出謝前主席繼續堅持的意義何在,還是請調整調整吧。
其實謝只要稍稍改口說憲法一中是名目上的虛擬;兩岸現狀是兩國就行了,倒還不必開將來當總統時要把憲法修成一台的高難度激進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