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女人 援交被甩還遭搶

出版時間 2007/04/02
假女人 援交被甩還遭搶

在網路上暱稱「小琪」的二十八歲張姓男子,到警局做筆錄時,警員一度也被矇騙,等看到「她」的身分證才驚呼:「怎麼可能是男的?」

小琪前天傍晚到警局報案時,身著迷你裙、黑絲襪、足蹬高跟鞋,長髮披肩,還擦眼影、戴假睫毛,身材玲瓏有致,填寫報案資料時還在性別欄註記自己是「女」的。警方聽「她」說話輕聲細語也沒注意,未料竟是男兒身。
小琪向警方表示,前天中午他和一名男網友約在潮州一家汽車旅館見面,當他脫下衣物,準備嘿咻時,對方發現他的性別,臉色頓時大變,連忙說:「我的車子沒油了,先借我一百元加油。」然後即一去不回。此時,正好另一名網友打電話來,小琪便與對方約在汽車旅館前碰頭。
這名男網友是個未成年的高中生,他興沖沖帶著保險套,騎機車來旅館赴約,還先載「她」兜風。穿著迷你裙的小琪,大方地跨坐在這名高中生的機車後座,並環抱對方腰部。

高中生騎了一陣子,覺得背後有硬物抵著,覺得很奇怪,在沿山公路萬安溪的偏僻堤防邊時,忍不住停車質問。當他得知自己機車上載的竟是男人,立刻將小琪趕下車,還搶走小琪的皮包和手機。
小琪不甘受辱又失財,一狀告上警局,警方昨根據小琪提供的車號,循線逮捕涉案的高中生,依搶奪罪嫌將移送少年法庭。

小琪與男網友約在汽車旅館見面,「她」脫下衣物準備「辦事」時,對方發現是男兒身,嚇得趕緊找藉口開溜。

.勿輕信對方提供的資料,應多方求證
.網路聊天避免視訊溝通,或曝露個人資料
.不宜過度投入感情,避免金錢往來
.與網友相約見面,應相約在公共場所
.約會前告訴親友見面地點,並隨時與親友保持聯絡
資料來源:勵馨基金會屏東站主任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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