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瓜兄願賠400萬 求和解

出版時間 2007/03/20
胡瓜昨出庭特地打上女兒送的領帶並否認詐賭。而丁黛透過律師駁胡技烜稱只詐得兩百多萬元。方萬民攝
胡瓜昨出庭特地打上女兒送的領帶並否認詐賭。而丁黛透過律師駁胡技烜稱只詐得兩百多萬元。方萬民攝

被控詐賭的胡瓜兄弟以及共犯田淑玲、許志煌等四人,昨天一早都準時出庭應訊,胡瓜還特地打上一審出庭的同一條領帶;一審審理期間,胡瓜總會打上女兒送給他的這條斜紋領帶出庭,後來一審判決結果出爐,胡瓜果真獲判無罪,昨胡瓜出庭仍打上同一條領帶,似乎希望能為自己帶來好運。

庭訊一開始,法官訊問胡瓜對檢察官上訴有何意見時,胡瓜僅簡短地回答說:「我沒有詐賭」,後來胡瓜還向法官解釋說,丁黛開給他支票當中,有二百八十萬元是丁黛推筒子輸的賭金,其他的錢則是丁黛向他借的錢。
胡技烜則向法官說,詐賭金額共約二百萬元左右,但他願意賠償雙倍的價錢,用以彌補對方的利息、訴訟費用等損失,希望法官能因此降低其刑期。
被害人丁黛則由委任律師江東原當庭反駁胡技烜,江表示,一審判決已認定胡技烜詐賭所得並非只有二百萬元而已,而是高達二千二百萬元左右,江還強調,本案訴訟目的在於尋找事實真相,胡技烜等人雖然認罪且願意賠償損失,但他們沒有供出共犯,根本不符合自白減刑的條件。

胡瓜與哥哥胡技烜被控在二○○三年農曆春節前後,和友人田淑玲共同在台北市敦南名園大廈詐賭,由許志煌以針孔攝影機偷看他人底牌,被害人丁黛以及音樂製作人李壽全的妻子林郁君等牌友,遭詐騙二千二百多萬元。
但一審法官認定胡瓜不知情無罪,胡技烜則遭依賭博、詐欺等罪判二年四月,田淑玲、許志煌,也分別判刑一年十月、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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