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轉述,被害女大學生昨得知林世煌落網,哭著說:「最好法院把他們判死刑!不要讓其他女生活在恐懼的陰影下!」被林性侵的女運將則氣憤地說:「我都可以當他媽了,還下得了手,簡直禽獸不如!」她強調:「這種人要嚴懲,不能再放出來害人!」
警方將林世煌依《刑法》332條強盜結合罪移送。律師王如玄表示,去年7月1日通過《刑法》修正案一罪一罰,林世煌在新法通過後犯下兩起強盜、強姦案件,若他一開始即起意強盜並強姦,依新法最低處10年以上徒刑,最重可處死刑。
警方調查,林世煌(38歲,台北人,有強盜、竊盜、性侵前科﹚在15年前就犯下多項罪行,兩年多前假釋出獄後惡性未改,一再犯案,目前仍因竊盜等罪嫌遭通緝中,上周日(11日)更夥同友人洪傑鴻(30歲,宜蘭人,有毒品、竊盜前科),夜間在劍潭捷運站開車持刀擄走醫科女大學生,至大佳河濱公園內劫財後輪姦。
警方指出,林世煌犯案後,一直躲在三溫暖。洪傑鴻前天上午9時許被警方圍捕,他得知後中午便打電話叫計程車,表示要以3600元車資往返台北、南投,隨後搭乘一名女運將(64歲)駕駛的計程車,回南投縣名間鄉老家看堂叔,晚間8時在堂叔家待了十多分鐘,搭原車表示要回台北。
車子抵達桃園縣龍潭鄉時,他向女運將謊稱阿公剛摔斷腿,要再趕回老家探視,女運將不疑有他往回開,但林世煌卻一路指引她開到名間鄉田仔村蓮蕉巷的產業道路。
昨晨2時許,林世煌露出猙獰面目,緊箍女運將的頭強拉下車痛毆,再拖進鳳梨園小徑步行百餘公尺,隨即扼住對方脖子、抓頭猛撞駁坎石頭,待女運將頭破血流昏迷,就剝光她的衣服強暴後棄置,並劫走計程車開到台中縣霧峰鄉丟棄,搭車回台北。
女運將醒來後求助附近居民報案。她左額頭撕裂傷,縫了十多針,昨早帶領警方前往林世煌堂叔林瑞文家,林瑞文坦承林世煌確回來過。
警方表示,林世煌返回台北後到重慶北路天龍三溫暖休息,上午7時許到三溫暖隔鄰的早餐店吃東西,吃完一百多元的早點後,趁向店家借廁所,沒付錢便落跑。但他一跑出早餐店,遇上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員馬秋揚、江晚誠分乘機車巡邏。
江晚誠說,他發現林世煌一看到他們立刻迴避,「因為覺得怪怪的,就停車上前盤查。」但林世煌見到他們走來,拔腿就跑,他們追了50公尺後將林世煌攔下制伏,要求林世煌出示證件時,林世煌不在乎地回答:「我沒證件,把我銬回去好了。」
一路上林世煌都沉默不語,直到回到派出所,見到自己照片在刊在《蘋果日報》上,突然露出詭異笑容,面對警員詢問姓名,他先用手指指報上的照片,再比比自己,隨後在紙上寫下「林世煌」三個字,得意地說:「這就是我啊!」警員聽完後仔細端詳,果然發現眼前就是犯下重案的捷運惡狼林世煌。
警方近午帶林世煌到北市中山北路、民權東路口找兇刀,但無所獲。士林分局副分局長徐少聰表示,林世煌稱當時因缺錢只想劫財,但發現女大學生僅有100元,加上見到對方頗具姿色,色心大起,與洪傑鴻輪姦對方洩憤。
據《蘋果》民調結果顯示,針對惡性重大及連續性侵犯,判刑確定後應否另有處置,371名訪者中,3成認為應用化學去勢,閹割等更強烈方式,2成7贊成用鞭刑懲罰。
遭強姦的女運將在鳳梨園內被林世煌扯髮撞石,石頭上沾滿血跡。路暢平攝
林嫌和洪傑鴻在大佳河濱公園590停車格輪姦女學生。翻攝畫面
沒想到有這麼囂張的嫌犯,居然又跑到南投性侵別人。這種無可救藥的人應該把他永遠關起來。
沒看過這麼白目的人,媒體大肆報導了,還敢再犯案!希望這次關起來就別再放出來,這樣我才能放心。
這個嫌犯相當惡劣,居然敢又再犯案,法官應該對性侵慣犯判處重刑,並在這類犯人出獄後好好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