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婦判7月 喊痛拒服刑

出版時間 2007/02/06

【洪紹欽╱台中報導】一名因侵占罪遭通緝的洪姓婦人昨遭台中市二分局警方逮捕,由於她罹患乳癌四期,在得知必須立刻入獄服刑七個月,當場喊痛、並要求將她送醫,結果醫生說她病情穩定,婦人「緩兵之計」未能得逞,警方隨即將她押送法院執行。

台中市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日前查知,因詐欺案遭台南地院通緝中的婦人洪淑茹(五十歲,台中人)因罹患乳癌第四期,平日經常前往中山醫藥大學大慶分院就醫,遂暗中監控,昨天查知她前往該院換健保卡,警員立刻到場將她逮捕。
洪姓婦人當場告訴警方,由於她平時沒有住在戶籍所在地,可能是沒收到出庭通知書未出庭,才遭通緝,並且以為該案還在地檢署偵查中,只要向檢察官「報到」接受偵訊後,即可獲得交保。
沒想到被警員帶回派出所之後,才曉得已遭法院判刑七個月,必須立刻服刑。洪婦想到農曆年將屆,無法跟家人過年,不禁悲從中來,當場掩面哭泣,要求送醫,希望獲得醫生證明,暫緩將她押送法院,但未能如願,警方雖同情她,卻也愛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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