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者眷屬 健保免費

出版時間 2007/01/30

【陳鳳蘭╱台北報導】勞工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眷屬將免繳健保費。勞委會昨公布相關辦法,失業勞工眷屬從二月一日(後天)起即可免繳健保費,預計每年將有七萬個失業勞工家庭可受補助。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案,擴大補助失業勞工眷屬健保費。勞委會昨公布《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辦法》明起生效,後天起非自願失業勞工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本人及依附投保眷屬可免繳健保費。就業保險基金將增兩億元支出,但不增收保費。

被欠薪被迫失業的單親媽媽陳筠云說,當初不知可依《勞基法》主張僱主違約並請領失業給付,自動離職,無法領失業給付並獲健保費補助,「像這種看似有用的政策,有時幫不上真正需要的人。」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總幹事彭桂枝說,被迫失業勞工若拿不到公司證明,法令雖有替代方案,但有些就服站不接受,導致申請失業給付困難重重。

◎適用對象:勞工失業前已依附勞工投健保的眷屬,可免繳健保費
◎補助費用:每人每月604元,人數不限,期限6 ~12個月
◎申請方式:請領失業給付或參與職訓時,政府自動辦理,不必申請
◎諮詢電話:0800-211-459
◎實施日期:1/31起
資料來源: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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