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氣管擴張劑 勿獨用

出版時間 2007/01/01
最新氣喘臨床照護指引,勿獨用長效型支氣管擴張劑。陳柏因攝
最新氣喘臨床照護指引,勿獨用長效型支氣管擴張劑。陳柏因攝

【陳柏因╱台北報導】全球氣喘倡議組織(GINA)日前推出國際最新氣喘臨床照護指引,禁止單獨使用短效或長效型支氣管擴張劑,都須與類固醇療法併用;中文版指引上月底推出,衛生署已要求長效型支氣管擴張劑「使立穩」、「使肺泰」仿單(說明書)加註警語,醫師也提醒病患應正確用藥。

馬偕醫院小兒過敏免疫科主任徐世達說,新指引確立短效或長效型支氣管擴張劑,都無法像類固醇抑制氣管發炎,若亂用將導致氣喘惡化,故都不應單獨使用。他指出,有診所醫師無法確診慢性阻塞性肺病與氣喘,常開長效型支氣管擴張劑給有呼吸不順、喘氣症狀者,因此延誤氣喘治療時機,也有病患未依照醫囑而長期單用長效型支氣管擴張劑,致病情加重。
衛生署藥政處科長王兆儀說,美國已建議使肺泰、使立穩等長效型支氣管擴張劑應加註警語,不應單用或做為第一線用藥,該處已要求藥廠變更仿單、加註警語。葛蘭素史克藥廠將在使肺泰仿單加註應同時使用類固醇療法以抑制氣管發炎,且加註「非為緩解急性氣喘症狀」、應以短效型支氣管擴張劑緩解急性發作,只待衛生署核准變更。

.急性發作期使用吸入型速效或短效支氣管擴張劑
.長期控制應以吸入型類固醇為主,長效支氣管擴張劑為輔
.亂用長效型支氣管擴張劑會引發病況惡化
.平常應固定使用尖峰流速器,測量肺功能
.依醫囑在不同治療期調整用藥量
資料來源:馬偕醫院徐世達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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