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因吸毒送進看守所勒戒的案例很多,包括歌手蘇永康、藝人安雅、小龍女、諧星周明增、安迪夫妻等。其中周明增戒毒將近兩個月才獲釋,但安雅接受觀察勒戒十天就釋放,因此被外界質疑搞特權。
安雅與蘇永康都是在二○○二年八月間,因為服用搖頭丸被送到台北看守所接受毒品觀察勒戒,雖然法令規定勒戒不得超過兩個月,但除安雅勒戒十天獲釋外,蘇永康也僅勒戒十一天就獲釋,引發外界質疑有特權。
蘇永康在台北看守所勒戒期間,曾在活動中與副總統呂秀蓮同台獻唱,因此被外界質疑「伴唱贖身」,當時的法務部長陳定南還下令觀察勒戒至少超過三周才能放人。
台北看守所副所長巫滿盈昨說:「現在規定至少要勒戒四十天,經過醫療小組評估無再犯傾向才能呈報檢察官,由法院裁定釋放,若兩個月勒戒期滿還沒通過評估,就移送到戒治所繼續戒治至少半年,絕不可能有特權。」
巫滿盈強調,接受觀察勒戒者,會集中在仁一舍,住在十人一間的大房,或二至三人一間的小房,每天有五十分鐘活動時間,房間設備與飲食和其他收容人一樣。
記者丁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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