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月,就在國內媒體聚焦於國務機要費、特支費等纏鬥不休的政治事件時,國際社會對於台灣在人權的表現,尤以對於跨國人口販運防制的評等,降至與全球第三世界的開發中國家一樣,被列為第二級觀察名單,對於一個宣稱以人權立國的台灣而言,無疑是非常難堪與尷尬。
台灣之所以在2006年的人口販運報告中被列為第二級「觀察名單」,起因於幾起在台外勞被剝削的事件,例如:高捷泰勞案、台南仲介父子性侵越南監護工案,報告中具體指出在台灣的三十五萬名外勞中有半數未受勞基法保障,也因為法律缺乏監督機制,使得婚姻仲介變相成為販賣婦女從事色情或強制性勞動的管道。
跨國的人口流動,自古皆有,但隨著交通科技的進步,益加頻繁。這幾年越來越多的外籍女子以假結婚或是偷渡的方式來台賣淫,其中更不乏未成年者。應運而生的人口販運更國際化、集團化;剝削、控制是必然的模式,身在異鄉的女子們更失去了求救、脫逃的管道與支持。也因此,國際社會開始立法防制人口販運的猖獗。聯合國於2000年十一月通過預防、壓制及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及兒童)議定書,美國於2000年通過人口販運被害者保護法,其他國家也紛紛跟進,以保護(protection)被害人、起訴(prosecution)人口販運犯罪者,與預防(prevention)人口販運的3P政策,幾乎成了世界各國的共識。
過去兩年,婦女救援基金會積極投入人口販運防制,建立國際合作的管道,並以實際行動進行人口販運受害者的救援與服務、專業人員教育訓練及政策監督倡議等,瞭解到目前台灣人口販運被害人,多半經由人口販運集團經營的地下錢莊、婚姻仲介、人力仲介管道,藉由勞務工作、婚姻移民、探親、觀光、遊學、表演等名義來台或販運至美日等國,被層層剝削,被剝奪自由。有的被害人被迫從事性交易、未獲取任何報酬、遭嚴密監控、暴力恐嚇;而勞動剝削者強迫其從事長時間勞務工作、無預警狀況被轉換數任僱主、從未領取薪資、險遭仲介轉賣性交易工作等。
根據聯合國的研究,跨國人口販運已經成為全球性的威脅,在犯罪集團整體化經營,非法獲益所得已成為走私毒品與槍枝等量齊觀的犯罪事業。當世界各國意識到必須藉由修改法制,以有效偵查、起訴、定罪人口販子,減少對販運人口的需求,以改變輸入國的性別偏差態度,必須經由輸出國、轉運國與輸入國的跨國合作,政府與民間組織的資源整合,才是最有效的策略。上周行政院通過「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劃」,是政府向國際社會所做的重要承諾。為了保障人權,為了洗刷台灣的人權污名,我們都不應該在國際防制人口販運的陣線中缺席!
作者為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