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藥催生嬰癱 醫遭起訴

出版時間 2006/10/20
李小妹因腦部受損無意識、不能動且失明,形同植物人,得靠李父每日透過胃管灌食存活。朱有平攝
李小妹因腦部受損無意識、不能動且失明,形同植物人,得靠李父每日透過胃管灌食存活。朱有平攝

這起醫療糾紛發生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林裕豐以胃潰瘍用藥Cytotec為李婦催生,因用藥劑量過高,且沒有全程監控下,致使李婦子宮激烈收縮、大量出血,急救後雖無大礙,但李小妹因生產過程腦部受壓迫缺氧,併發腦水腫、吸入性肺炎及腦性麻痺等嚴重傷害,出生後即癱臥至今七年。
李家憤而控告林裕豐業務過失傷害,林雖獲不起訴,但李父不服,二度聲請再議後,檢方認定林使用衛生署未核准用於催生的胃藥Cytotec,還使用高達二百微公克(正常為二十五微公克)為李婦催生,釀成悲劇,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訴林。

七年來,李家不僅日夜照顧須靠胃管進食的李小妹,李父還因無法負擔龐大的律師費用,只好自己花心思寫訴狀、找資料打官司,身心疲憊苦不堪言,李父無奈指出:「當時產檢都正常,女兒出生卻不會哭,如今只能強忍面對,為女兒討公道。」
李父昨邊餵女兒牛奶邊說:「女兒三歲經醫師建議,從胃打洞裝『胃造瘺』灌流質食物至今,還因腦部受損失明、無意識、不能動及抽搐等,形同植物人,需全天候照料。」

醫師林裕豐用胃藥幫產婦催生被起訴。資料照片

照顧女兒七年,最辛酸的李母無怨無悔,樂觀盼女甦醒,她表示,為配合女兒的精神狀態,每天幾乎日夜顛倒。林裕豐昨受訪時強調,先前四次醫審鑑定都認定他沒過失、用藥沒問題,至於被指控用高劑量的Cytotec催生是全案的爭執點,他表示「一切交由法官判斷認定。」

1999/01至1999/07
醫師林裕豐為李太太產檢七次都表示母女健康
1999/07/12下午1:30
林裕豐指示住院醫師先塞一顆Cytotec(胃藥)至李太太陰道催生
1999/07/12傍晚5:00
李太太二度被塞Cytotec催生
1999/07/12傍晚5:30~7:15
李太太子宮收縮過度大量出血急救後無礙
1999/07/12晚間8:00
李小妹因腦部被壓迫受損,出生後癱臥至今七年
2006/05/10
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林裕豐
2006/10/13
李小妹父母向林裕豐求償五百萬元,台北地院開庭審理
資料來源:起訴書、李小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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