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姓學生二月下公車時與機車撞上。圖為現場旁公車乘客下車。
林英俊連續三天請病假沒有上班,台中客運莊姓課長表示:「駕駛是為了乘客方便讓他下車,也提醒乘客要注意,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以證據為主,如果駕駛有責任,我們也會負責。」並指出開協調會時,游曾說明,因睡著突然醒來,跑去拜託駕駛停車,當時看後方沒有車子來才下公車。同事昨則為林抱屈說:「真倒楣,騎機車撞人的沒事,反而乘客和公車駕駛有事。」
檢察官起訴指出,今年二月二十五日晚上十時左右,林英俊(四十六歲)駕駛台中客運102路公車,剛經過台中市文心路四段五號前的站牌,游姓學生(十七歲)突然按鈴表示要下車,林某應該注意公車已經超越專用停車處二十公尺,若開門讓乘客下車極易發生危險,同時也要注意右側有無來車,但林某在未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就貿然停車開車門。
讓游姓學生下車時,正巧楊女騎機車從慢車道行駛到公車的右側,也沒有注意隨時有乘客下車的狀況,就逕行穿越經過,和下車的游姓學生發生碰撞,楊女人車倒地,造成右側橈骨骨折,游姓學生也受輕傷,而林某則不知道乘客和機車發生碰撞,開車離去。
本案經楊女提出控告,檢察官將車禍肇事資料送交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三方都有疏失,司機不應該過了公車專用停車處、而且未注意右側有無來車就讓乘客下車,游姓學生也沒有注意後方來車還下車,但游因未成年,函送少年法庭調查。至於騎機車碰撞乘客的楊女,因為游姓學生受傷後沒有對她提出告訴,所以無法律刑責。
◎等車時:在人行道候車並提前招手,勿衝上馬路搶上車。
◎上下車時:停穩後依序上下車,留意車門側方有無來車。
◎在車上時:握穩扶桿勿靠車門,勿追鬧嬉戲。了解逃生門、擊窗鎚等逃生物品位置。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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