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超貸3億 8人判賠億元

出版時間 2006/08/26

【張沛森、石明啟╱桃園報導】前中壢市農會總幹事謝乾生等八人,利用職權,違法超貸三億三千五百多萬元給會員後,隨即繳息不正常變成呆帳,最後引發擠兌風暴,導致農會由台灣省農會接管,桃園地院昨天宣判,謝等八人必須賠償九千五百八十七萬元。
一九九二年四月間,羅金貞以兩億四千三百四十萬元向衛鑫公司購得農牧地及丁建土地,為求超貸,偽造買賣價格為四億兩千多萬元,向農會貸款。

前中壢市農會總幹事謝乾生、秘書鄧梅枝、主任謝清獅、經辦人邱慶堂等人違背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及貸款要點等規定,配合審核辦理,貸款兩億三千萬元,款項核撥後,同年五月三十日後即出現繳息不正常。
全案謝乾生等人背信罪,高院更一審判處謝乾生、鄧梅枝、謝清獅、邱慶堂、羅金貞等人七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謝清獅高院審理中死亡,公訴不受理,但依規定由繼承人謝良邦、吳玉玲應負連帶責任。
另外,一九九四年間,謝乾生與從事營造徐正德合夥多筆土地買賣,當時農會信用部放款經辦黃承仕等人配合,讓徐正德以不知情兩人頭土地,向農會超貸一億多元。全案高院以背信罪,判處黃有期徒刑十月,徐有期徒刑兩年。
中壢市農會因多件超貸案,引發擠兌,一九九六年由台灣省農會概括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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