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官舍充民宿 違法牟利

出版時間 2006/08/26
澎湖縣警局秘書室主任劉文國的官舍,就在該大樓一樓入口右側。許逸民攝
澎湖縣警局秘書室主任劉文國的官舍,就在該大樓一樓入口右側。許逸民攝

【許逸民╱澎湖報導】將警察宿舍當民宿出租賺錢,真離譜!澎湖縣警局秘書室主任劉文國,將配發的三房一廳主管宿舍,交給在當地經營旅行業的小姨子當民宿出租牟利,上月底經警局主動查獲,卻以劉不知宿舍遭挪用,且尚未收錢即查獲為由,僅將官舍收回,未進一步處罰,引起基層警員非議。
警察改革協會發言人馬在勤昨說:「出租官舍圖利已涉及貪瀆罪嫌,澎湖縣警局處置明顯偏袒。」

馬在勤則指出,宿舍不住沒繳回,還挪作他用營利,並辯稱不知情,誰信?警方不該僅想行政處分了事,涉及貪污、圖利部分,應移送檢方調查認定。
澎湖縣警局長官政哲表示,八月一日就把秘書室主任劉文國(五十八歲、台中縣人)的官舍收回,且不准劉再申請。但因劉文國否認知情,也無法證明過去就有出租牟利行為,初步認定僅為未遂犯,將會再召開人評會處理。
這件事爆發在七月二十九日晚,澎湖縣警局長官政哲返回官舍時,發現有多名陌生人好像是遊客頻頻進出縣警局一級主管七層樓的宿舍大樓,立即打電話給督察長劉錫明前往調查,當場發現真的是遊客,遊客說:「是旅行社安排住進來的,業者宣稱這是民宿。」

把遊客帶到劉文國官舍住宿的立行旅行社。許逸民攝

警方調查,被遊客當民宿的是兩線三星的秘書室主任劉文國的宿舍,其經營旅行社的小姨子,以每天每房千元價格出租給遊客,劉的妻子是澎湖人,兩人在澎湖另有置產,平常沒有住在宿舍裡。
劉接受警局調查辯稱,因小姨子住處幾個月前進行整修到宿舍借住,就給了小姨子一把鑰匙,不知宿舍被挪作營利用。劉的小姨子稱,當天因澎湖飯店爆滿,才會臨時安排遊客住進宿舍,但還沒有收錢。

◎經營商業或作其他用途
◎變更內部格局
◎增、改建
◎出(分)租
◎轉借
◎調換
◎轉讓
資料來源:澎湖縣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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