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學姊性侵 狂洗身體

出版時間 2006/08/22
少女遭學姊性侵 狂洗身體

【寶智華╱嘉義報導】嘉義縣一名十六歲少女兩年前到學姊家玩,沒想到學姊半夜用手指強插她下體性侵,之後一個月又陸續性侵她兩次,她若反抗,學姊就用球棒打她後腦,甚至拿蠟燭滴她燒她;她忍氣吞聲兩年,經常狂洗身體,上星期才被母親發現報警,學姊向警方坦承性侵,但否認施暴,警方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學姊函送偵辦。

林姓少女向警方陳述,兩年前念國二時,結識二十歲的張姓學姊,學姊於六月中旬誘騙她到桃園玩,並提供住處,不料學姊凌晨趁她睡著後,親吻愛撫她 ,並將她衣褲脫光,她發現後大喊「不要! 」,但學姊竟用球棒打她頭部,威脅若不從就放火燒她、拿刀砍她,她不敢反抗,被學姊用手指強行插入下體性侵得逞。

林姓少女表示,她隔天返家不敢聲張,學姊同年七月中旬,以告之她父母兩人有性關係為由,再要脅她到桃園,並要她幫忙打掃住家環境,否則要她好看,她不敢不從,結果又被性侵兩次,期間,只要稍微反抗,就被學姊用球棒打頭,打到後腦瘀青,學姊也會拿衣架、棍子抽打她、甚至用蠟燭滴她,左手腕也被燒傷。
她被學姊軟禁十多天,家人曾報警協尋,直到七月下旬,學姊騎機車載她出遊發生車禍受傷住院,不得已才通知她的家人。林姓少女說,兩年來她經常狂洗身體,一洗就是一小時,父母追問下,才道出原委,母親震怒,上星期報警控告張姓女子誘拐、傷害、妨害性自主等罪。
警方表示,張姓女子到案後,否認施暴軟禁林姓少女,強調是少女離家北上找她玩,學妹說「她想要」,兩人相互愛撫親吻,情不自禁才發生用手指插入學妺下體。

一名未成年少女到學姊家玩,卻被學姊以手指性侵得逞,過程中少女不從,還遭球棒打頭脅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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