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紹欽、黃任膺╱台中報導】台中市后庄路「陽光花園」社區嚴拒社福機構「向陽之家」將十五名受虐兒送入安置,各界批評不斷,但該社區住戶與經營向陽之家的「張秀菊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及學者溝通時,甚至揚言:「我勸你們不要進駐,居民都瞧不起問題孩子,他們進來只會遭到二度傷害。」
屏東美和技術學院社工系主任陳宇嘉痛批社區居民:「只顧自身利益,沒有包容心接納可憐孩子,真是社會悲哀!」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更批評:「真是惡劣!怎麼能這樣歧視這些弱勢孩子?」
張秀菊基金會主任郭碧雲說,前晚她和東海大學社工系教授曾華源與該社區管理委員會溝通時,有委員說:「如果問題孩子進來危害我們,我們會被迫搬家!」另一委員則揚言受虐兒進駐將會遭到二度傷害。
昨更有社區居民質問媒體記者:「搬到你們家隔壁,看你們要不要!全台灣看哪裡願讓他們住?」還有居民要求:「叫胡志強(台中市長)出來保證。」胡志強昨說,他不會針對社區居民情緒性發言回應,但將請社會局協助,讓事情圓滿解決。
曾任陽光花園社區管委會主委、現任委員的徐姓住戶說,該社區有許多住戶擔任慈善團體義工,絕非毫無愛心,但基金會未和居民達成共識,就急著進駐,還有居民查出向陽之家曾發生收容少年脫逃案件。張秀菊基金會董事長張良卿昨強調,此為中輟生逃出遊玩的單一個案,且設於陽光社區的新址僅收容受虐兒,他並表示未來將透過訴訟爭取權益。
此事曝光後,基金會接到很多民眾加油電話,並痛罵居民:「混蛋、無情!」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系副教授張景然建議,基金會可辦座談會促進雙方了解,也可讓收容少年照顧獨居老人等,扭轉民眾刻板印象。
2005年
向陽之家位於台中市五權三街的場地狹小,基金會尋覓新場地
2006年5月
買2棟陽光花園透天厝,裝修時遭以「未取得社區共識」為由阻擋
2006年6月
住戶大會以「保持高格調之社區品質」為由,拒向陽之家進駐
2006年7月
基金會考慮引《兒少法》興訟,社區則以違社區公約回應
2006年8/16
基金會請大學社工系教授與管委會溝通仍告失敗,有委員揚言:「居民都瞧不起問題孩子,孩子進來只會受到二度傷害。」
資料來源:張秀菊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張良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