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金鎧父親(圖左)表示,希望兒子平反出獄後快結婚生子。
【綜合報導】男子呂金鎧、陳錫卿被控十三年前共同姦殺一名女大學生,官司纏訟多年後,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前天根據刑事局鑑定報告,以被害人下體沒有呂的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反應為由,認定入獄十二年的呂金鎧沒有涉案。
一旦最高法院維持此判決結果,已判決定讞的呂金鎧(四十四歲)依法可聲請再審,若順利獲改判無罪,可聲請冤獄賠償。
高齡八十五歲的呂父昨則開心的說:「阿鎧是我的獨子,到現在都還沒有討媳婦,希望在有生之年,我可以完成抱孫的心願。」
當時承辦姦殺案的檢察官宋國業說,是依同案共犯陳錫卿的供詞,呂金鎧手臂上的抓痕,以及麵包店老闆推翻呂所提的不在場證明,才對兩人起訴求處死刑。
但高院法官採信陳多次翻供稱呂未犯案,呂也供稱沒作案,加上DNA證明死者下體沒有呂的DNA反應,認定呂未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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