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人肛門 女泳國手起訴

出版時間 2006/06/22
沈寶妮(右)上月被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隔天檢方又傳喚聲押獲准。資料照片
沈寶妮(右)上月被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隔天檢方又傳喚聲押獲准。資料照片

被害人被凌虐得全身是傷,還因驚嚇過度須接受心理治療。檢察官鄧巧羚痛斥:「手段太殘忍了!」案發後被收押的沈寶妮(五十二歲)因拒絕說出共犯,落網前還叫家人把儲存裸照的記憶卡及捅屁眼的綠色長棍等罪證丟棄,檢方認為她毫無悔意,惡性重大。

檢方起訴指出,沈寶妮的女兒三年前被華裔美籍男友欺負、拋棄,沈得知後大為光火,叫梁君臨找許東茂等人幫忙出氣。今年五月十二日晚上,梁假藉和解,把被害人約到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謊稱沈寶妮的女兒在3007房等他敘舊,但被害人一進房間,就被沈和幾名大漢架住圍毆,沈下令把被害人衣服剝光拍裸照,還恐嚇說:「要讓你精神崩潰,最好回家自殺」、「敢報警就殺你全家」、「要剪斷你的命根子、劃破你的臉」、「要把照片賣給《壹週刊》」。
沈寶妮氣憤難消,又拿出一根五十公分長棍,來回戳插被害人屁眼,被害人痛徹心肺當場失禁,但沈還不滿意,喝令被害人寫悔過書,還逼他學狗爬、磕頭道歉,最後沈寶妮用飯店毛巾緊勒被害人脖子,抓他的頭撞水泥牆,其他嫌犯則把被害人嘴巴當成煙灰缸,彈入煙灰取樂

至於被害人三年前究竟對沈寶妮的女兒做了什麼事,讓沈氣到如此凌虐他,沈的律師王如玄昨說:「這案子太敏感,我不敢說。」梁姓男子的律師曹肇揆則表示,梁很無辜,根本不知道當時發生什麼事。

眾人架住沈寶妮女兒的前男友,由沈女持長棍來回戳插他屁眼,被害人痛到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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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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