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3千萬 《台日》盼寬7天

出版時間 2006/06/04
勞工遭欠薪問題多,圖為《台日》員工抗議。
勞工遭欠薪問題多,圖為《台日》員工抗議。

【陳鳳蘭、王玉樹╱台北報導】近1年經營困難的《台灣日報》,累計已欠薪半年、達3千萬元,員工原計劃昨罷工停刊,協調後願再給社方7天以便發薪。而據勞委會最新統計,去年共5千4百多件積欠工資勞資爭議案,創統計15年來新高,而如《台日》、大有巴士皆屬惡意欠薪,員工無計可施。學者批評,惡意欠薪僱主最高只罰6萬元,根本無法保障勞工。

《台日》員工指編輯部120人前晚開會討論停刊,但因社方希望再給7天並會發薪,半數同意等候,暫不停刊,但已寄存證信函給社方並聘律師,隨時準備追討欠薪。《台日》林姓員工說:「公司欠薪,卻又不歇業讓人申請積欠工資墊償跟失業給付,非常惡質。」他說有女同事繳不起房租被趕出來,也有人欠卡債。《台日》社長顏文閂不願回應。
大有巴士王姓司機也投訴2年來未準時領薪,有時月薪分幾次發,「被欠薪欠到老婆鬧離婚。」大有董事長吳東瀛也不回應。北市勞工局官員坦言,僱主欠薪最高只罰6萬元,有時的確很難發揮作用。
新竹縣總工會總幹事彭桂枝說,現行僅歇業公司才能請勞保局墊付工資,應放寬讓被惡意欠薪者申請。政治大學勞工所教授張昌吉指應修法加重處罰僱主。勞委會回應將研究。
此外,外傳《台日》新買主為妙天禪師,妙天雖透過幕僚說不買,但《台日》員工指妙天確與社方接觸,是可能的新買主。

資料來源:勞委會

◎向各縣市勞工行政機關申訴
◎如仍不還薪,可要求發給資遣費後離職
◎如不發資遣費及欠薪,發存證信函
◎如仍不給付,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諮詢0800-211459
申訴洽各縣市勞工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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