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慶文、游芳男╱連線報導】九歲男童王柏堯到宜蘭縣武荖坑風景區玩水,當時因新城橋下施工,溪畔挖了個一百二十公分深的窟窿,被溪水覆蓋看不出來,而當時負責警戒的武荖坑管理員陳讚源,未制止王等人在危險區域玩水,導致王戲水溺死。台灣高等法院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陳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
王柏堯的父親昨不滿認為:「實在判得太輕!人命關天,不排除再上訴,要給小兒子一個公道!」王母親則是難過說:「非常不捨柏堯就這麼離去,有時侯騎車上班,還會想起以前帶柏堯上學情景,曾想得入神,差點撞車。」至於民事賠償部分,王父表示,風景區管理站一副等官司有結果再說的態度令人不能認同,而施工承包商也只賠一百萬元,誠意不夠。
二○○三年七月六日上午,王柏堯跟著表哥李忠育、舅舅徐永祥到武荖坑玩水,結果王的表哥沒注意當時新城橋下溪畔施工範圍,已用警戒線圍起,還帶著女友和只有一百三十六公分的王柏堯進入戲水,導致王墜入窟窿溺斃。
武荖坑風景區管理組長則吳煌田表示,他尊重司法判決,對發生意外深覺遺憾,並已和家屬協調過三次。當初風景區曾為遊客投保二百萬元意外險,但保險公司認定是在風景區外出事不理賠,由於家屬已提出七百萬元國家賠償,將靜待司法調查。
本案包含王童的表哥李忠育、舅舅徐永祥及忠義開發工務經理陳義元、武荖坑管理站組長吳煌田、管理員陳讚源等五個人都被起訴。除陳讚源上訴二審外,李忠育、陳義元,一審各被判徒刑三月、六月得易科罰金定讞,吳煌田和徐永祥判無罪。
九歲的王柏堯跟著表哥及其女友,穿過工地警戒線到新城橋下溪畔玩水,王踩到水下窟窿溺斃。
◎上游烏雲密布,溪水可能暴漲,儘速離去。
◎結伴同行,留意天氣、水位變化。
◎體力不佳勿逞強,疲乏、抽筋立刻上岸。
◎如遇水流勿逆游,應順流斜向游往岸邊。
◎有人溺水,用竹竿、漂浮物施救並對外求援,忌貿然下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