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疑因為情在國道自殺的女子鄭湘陵(三十三歲)被撞死後,開車的男性友人林昱伸不但沒報警,還立即開車離開現場,後因良心不安,才到土城市向警方報案。死者父親對於林昱伸在意外發生後,竟棄女兒屍首不顧,氣憤地表示:「沒有道義!我一定要告他告到底!」
死者的李姓男友及陳姓前男友獲知消息後,也紛紛趕到殯儀館。向死者提分手的李姓男友表示,他和死者認識一個多月,但對鄭女了解不深,只知她患有憂鬱症,她最近連發簡訊,不但寫著「為什麼要騙我?你再不接電話,只有真的(等到)下輩子了!」而且還以死要脅說:「我在那總有一天等到你!」嚇得他避不見面。
陳姓前男友向警方表示,死者一直未婚,但九年前和一名男子生下一子,因男子後來失聯,鄭湘陵獨力撫養兒子。陳姓前男友說,鄭湘陵原本在樹林擺攤賣衣服,因受不了房貸、車貸和撫養等生活壓力,前年還跳橋自殺,還好被路過機車騎士救下。後來在餐廳上班,因而認識了現任男友。
林昱伸向警方供稱,鄭女前晚打電話給他說,男友向她提出分手,想要找人散心,他同意陪鄭女到土城好樂迪KTV唱歌喝酒,其間他還聽到鄭女打電話給陳姓前男友「要好好照顧我的兒子」。
林昱伸說,後來要送鄭女返家時,當時車輛在北二高土城往中和北上路段,坐在後座的鄭女突然威脅林昱伸停車,否則就要跳車,他隨即將車停靠路肩,不料鄭女卻打開後座車門衝向車道上,立刻被急駛而過的車輛撞飛在三十公尺外,由於當地沒有路燈,其他車輛一時不察,接連撞擊鄭女,導致她被撞得支離破碎,屍塊散落在百米之遠。
開車的林昱伸對鄭女的死非常內疚,事後才向警方報案。不過律師馬在勤也指出,由於鄭女當時已下車,且在林昱伸無預警的情況下自殺,林昱伸的行為雖有可議之處,但最多只能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無故停路肩」處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至於逃逸的肇事元兇,國道警方已調閱北二高附近監視器進行清查,以追出肇事的兇手。
鄭女酒後搭乘林昱伸的汽車返家行經國道北二高時,吵著要下車。
鄭女趁著林昱伸將車停靠路肩時,突然衝向車道,遭高速疾駛的汽車接連撞擊、輾斃,屍塊散落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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