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級報李病情 北市擬罰榮總

出版時間 2006/04/26
李登輝感染肺結核,榮總越級通報恐遭罰。資料照片
李登輝感染肺結核,榮總越級通報恐遭罰。資料照片

【沈能元、許佳惠╱台北報導】前總統李登輝感染肺結核,台北榮總越級向衛生署、而非地方主管機關台北巿衛生局通報,北市衛生局昨傾向處分榮總醫師;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昨說:「尊重北市衛生局裁定。」但認為「法條解釋應有討論空間!」顯然中央和地方對「主管機關」解讀分歧。至於率先報導的《中國時報》是否違法,衛生局昨仍未定案。
北市衛生局昨約談榮總相關人員,衛生局長宋晏仁指出,依《傳染病防治法》,醫師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應向該管主管機關通報,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主管機關應為「地方主管機關」,榮總只向疾管局通報,對此該局將依法處理。

據不具名官員透露,對診治李登輝的榮總醫師開罰「機會很大!」可處九到四十五萬元罰款。李登輝主治醫師、榮總胸腔部臨床呼吸主任蕭光明昨低調表示:「我也沒啥意見,一切就等裁決結果,暫時不回應。」施文儀則說:「不要再多說什麼,以免讓人覺得有在指導之嫌!」
對此,成功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陳國東認為,通報疫情並無越級問題,中央與地方衛生單位應多協調,而不是在通報給那個單位的問題上爭論不休。
台聯黨團幹事長廖本煙也說:「這事沒什麼大不了,根本就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是否越級應由主管機關認定,但也不要有政治力介入干預。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