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唐山對於曾收受李恆隆捐助立委助理薪水,表示內心坦蕩蕩。劉耿豪攝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在立委任內,由太平洋流通公司董事長李恆隆提供助理費,親民黨團總召呂學樟質疑:「陳唐山、李恆隆,到底是誰在當立委?」他要求陳唐山說清楚講明白,到底與李恆隆有什麼關係?
陳唐山昨說,這些都明載於監察院公報,他也曾在立院講得很清楚,「如果我沒登載,你們怎麼會知道?」他也說,事實上立委多少都有接受朋友的資助,這是合法的,但有的人有報,有的沒報,既然他敢公開出來,外界還有什麼疑問?如果當時做得不好,「我早就被關了,怎麼可能還當外交部長、秘書長?」
不過一位民進黨立委昨不滿地說:「陳唐山連我們都騙,還說與李恆隆不熟,以後我也不想再替他澄清什麼事情了。」
根據監察院二○○二年及二○○三年八月出版的「公職人員接受提供助理經費來源明細表專刊」顯示,陳唐山擔任立委期間每月的助理薪資及服務處所經費,都由李恆隆支付,額度則從二○○二年公布的每月十三萬元加碼到二○○三年的每月二十萬元。
陳唐山如實申報助理經費來源,但同期應依法申報的立委,如目前為國民黨立委邱毅、國民黨立委曾永權、民進黨立委林育生、新黨立委吳成典、前立委周清玉、伍澤元、陳文茜等人,不是全部寫沒有,就是在經費提供來源或金額上隱匿未載明。
對於不實申報,當年並無罰則,申報人若隱匿,監院也無法處罰。二○○四年三月立院通過《政治獻金法》,雖訂出法則,但因監委出缺,也無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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