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罵「叭三小」殺人 求刑15年

出版時間 2006/04/19
陳燦興遭按喇叭駕駛一腳踹死。資料照片
陳燦興遭按喇叭駕駛一腳踹死。資料照片

【劉榮輝╱台南報導】台南市連任六屆大涼里長的陳燦興,今年元月間由女兒騎機車載著返家途中,因罵一名駕車亂按喇叭男子「叭三小」(台語,意指按什麼喇叭?)遭男子拉下車踹死,警方循線逮到男子;昨全案偵終,檢察官認為男子雖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但對案發經過仍避重就輕,仍建請法官從重量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警方表示,一月二十二日晚上,陳燦興由女兒騎機車載往餐廳參加新南宮管理委員會餐敘,餐後再由女兒載返家,九時四十分許行經賓士KTV門口時,與一輛腳踏車同時準備左轉,兩車於是慢慢偏向快車道。
這時由二十八歲男子謝坤宜駕駛車牌號碼D5-9512吉普車,在其後猛按喇叭,陳燦興回頭說:「一直叭,你是在叭三小?」,隨後他的女兒所騎的機車又往前行駛約十公尺,在府前路二百五十八巷口停等紅燈時,謝坤宜因不滿,將車停在內側快車道後下車,出手將陳自機車上拉下來,質問:「你在罵什麼?」隨即以腳踹陳腹部,並將其推倒在地,以致陳頭部撞擊地面,謝隨即駕車逃離現場,陳則送醫後不治。

案發後,警方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清查吉普車,但監視器只能辨識出車型及部分車號,沒想到一名警員在巡邏時拍下一部同型車供專案小組參考,過濾後就是謝男所駕車輛,警員直說是法網恢恢,逮人後依傷害致死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里長回一句「叭三小」,竟被兇嫌從機車上揪下,摔倒在地,臨去還踹他兩腳。

◎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按鳴喇叭以單響為原則,不得連續按鳴3次,每次不得超過半秒鐘。
資料來源:台南市交通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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