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活埋荒山 手露地面

出版時間 2006/03/08

承辦檢察官楊朝森說:「死者求生意志強烈,斷氣前,還把右手從土裡伸出求救,無奈最後還是窒息死亡。」傍晚警方找到一名可能涉案的洗衣店老闆,但遭否認涉案,檢警尚在偵訊中。

警方調查,死者本來身分不明,經由現場留下手機才查出是經營地下錢莊的林建華(四十歲),二月五日晚在家中留下字條寫著:「二月八日上午七時我要到新竹經營洗衣店鄭XX那裡,如有狀況,就是他!」但字條日期原寫二月六日,但林又塗改為二月八日。結果林二月八日出門後,就此失聯,家屬曾向警方詢問如何報案,在五天後仍找不到人,林妻於是向中壢興國派出所報案。
警方表示,前天下午四時許,一名男子到龍潭、楊梅交界山區帶獵狗去獵兔,竟意外在草堆中發現一隻手,剛開始還以為是假人或玩具,走近一仔細看大叫:「怎麼是一隻小指頭被啃的右手!」嚇得趕緊報警。
檢警昨上午開挖,林被埋在約五十公分深的土堆裡,頭部、腳部都被黑色塑膠袋套住,歹徒並用透明膠帶纏繞林建華頭部,手段十分兇殘,因死者屍體已出現腫脹,研判死亡超過一周。
檢察官楊朝森說,林有一百八十四公分高,體格壯碩,身上並無其他傷痕,歹徒應至少兩人,且由林的死狀來看林被以塑膠袋套住頭部時,應未斷氣,當時歹徒可能怕被人發現,匆忙掩埋即離去,使林在土坑內窒息而死,埋屍處應為第二現場。

林的父親、妻子到警局表示,不清楚林在外工作情形,很少見面。警方調查,林經營地下錢莊,死者妻子在家中找到開洗衣店的鄭姓男子所簽下金額超過一百萬元的多張本票交給警方,檢警懷疑死者可能追討債務不成,反遭殺害滅口,將鄭姓男子列為嫌犯。昨晚帶回鄭姓男子,但鄭矢口否認殺人,僅坦承林二月八日晚七時三十分許確曾到竹北洗衣店裡找他談債務問題,八時五十分許林就離去。警方仍以鄭涉嫌重大為由留置調查中。
因警方調出死者手機通聯紀錄發現,二月八日以後即無音訊,研判死者當時即被人控制。另警方受理報案後,二月二十日在平鎮市東西向快速道路下方尋獲林的轎車,車內被翻動但駕駛座下三萬多元現款並未被拿走。當時曾在車內採到多枚可疑指紋而四處協尋,如今林死亡,將漏夜把可疑指紋送刑事局比對。

2006/02/05
林建華留下「2月8日上午7時到新竹經營洗衣店鄭XX那裡,如有狀況,就是他。」字條。
2006/02/08
林建華失聯、毫無音訊。
2006/02/13
林建華家屬向中壢警方報案協尋。
2006/02/20
林建華座車在東西向道路下方尋獲,車子外觀染上厚厚灰塵,但駕駛座下方還有3萬多元現金。
2006/03/06
林姓男子下午4時到龍潭、楊梅交界山區時,發現一隻風乾的手,警方據報勘查,發現死者手指疑似遭狗啃。
2006/03/07
檢警前往現場挖出屍體,從死者身上手機,確認就是林建華。

◎善用司法制度,確保債權、債務關係。
◎切勿找討債公司或者黑道討債。
◎若對方非善類,可報警請求協助。
◎與債務人談判,不要落單,最好有親友陪同。
資料提供:龍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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