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心瑩╱台北報導】現年四十八歲的男子王金生,涉嫌從十一年前起在嘉義地區,犯下十三件侵入民宅綑綁屋主的強盜案件,其中還有十名女受害人慘遭他性侵害,王金生在連續犯案三年後才落網。
全案歷經法院八年多審理後,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全案上訴,維持台南高分院更十審判決,依連續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判王金生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確定,不能再上訴。
曾讓嘉義人聞之色變的王金生,在嘉義地區交遊甚廣,與各界關係良好,還曾出馬競選里長但落選。但一到了深夜,王金生便搖身一變成為專門侵入民宅強盜、性侵害女屋主的色狼,甚至連年僅十歲的女童都不放過。
嘉義警方當時成立獵狼專案,追捕這匹入侵民宅強盜性侵之狼,但一直未有成果。
直到一九九八年六月間,王金生再度犯案,警方終於在被害人的住處採到歹徒的指紋,才循線逮獲王金生,經警方進一步比對王金生的DNA後,終於宣告破案。當時王金生被控犯案近三十件,但經法院詳查後,其中十七件因證據不足無法定罪。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