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遭停放警用摩托車及警車,造成民眾不便。
【陳力維╱台北報導】「警察自己違規亂停人行道就不用被罰喔!」台北張先生投訴,西門町漢中街派出所20多輛警用摩托車,全停在人行道上,他怒指警方知法犯法。對此,漢中街派出所長詹順吉坦承疏失,因原停車處正在修繕不得已才暫停此處,希望民眾諒解。律師認為,派出所此舉於法不合惹民怨,有便宜行事之嫌。
記者1月26日下午前往勘查,發現位於西門町紅樓劇場旁的漢中街派出所前方人行道上,確實停放20餘輛警用摩托車與1輛警車,人行道地面上並未畫設停車格線,往來行人必須繞道避開警車,派出所旁標示「警用停車處」的騎樓,正重新舖設地板,現場並以黃線圍起行人不得進入,但人行道豎立著「騎樓、人行道禁止停車」及080拖吊語音查詢專線的禁制標誌,對照警方做法相當諷刺。
對此,詹順吉坦承該處「確實不能停車」,但因派出所旁原有的停車處正重新舖設地板,不得已只好暫放,「不然3、40輛摩托車叫我擺到哪裡去」,希望民眾諒解。
不過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律師認為:「警方作法於法不合,有便宜行事之嫌。」他指出,既然原有停車空間要進行修繕,就應先規劃好配套措施,何況若因此導致行人受傷、惹起民怨,派出所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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