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家藍蔭鼎死後,九子女為畫作(圖)遺產打官司,法官判老七敗訴。資料照片
【朱慶文╱台北報導】曾被日內瓦年鑑評為當代傑出畫家的藍蔭鼎,去世二十七年後,他的八個子女認為老七藍高精,侵吞父親所留的二十六幅畫作,向法院要求藍高精還畫。一審原判藍高精勝訴,但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十六幅畫是遺產的一部份,須由所有子女繼承,改判藍高精敗訴,須把畫還給兄弟姊妹。
曾任華視董事長的藍蔭鼎,一九六五年搬至台北市的鼎廬居住,一九七九年時心肌梗塞過世,來不及處理的畫作都存放在鼎盧之中。長子藍俊煜等人,認為藍高精一九八三年住進鼎廬後,就把父親的畫作據為己有,因此控告藍高精要求還畫。
藍俊煜表示,父親過世後畫作應該列為遺產,這批至少價值二千萬元的畫作,應由兄弟姊妹共同繼承。高等法院認為,畫作確實屬於遺產的一部分,判藍俊煜等人勝訴可拿回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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