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頭追砍 擄女強拍裸照

出版時間 2006/01/01
警方循線逮捕取贖款的曾宏雄(左)與黃茜紋。王宜君攝
警方循線逮捕取贖款的曾宏雄(左)與黃茜紋。王宜君攝

警方調查,前天中午11時,28歲林姓女子在新竹市經國路、延平路口等人,一名手持斧頭的男子,突然不分青紅皂白朝林女追砍,林女見狀拔腿就跑,跑了50公尺,即被另一輛轎車堵住去路,兩男女下車把她強押上車,一路開往竹東二重埔一間民宅藏匿。

到了竹東,歹徒先拿木棒、鋸子毆打林姓女子,打得她遍體鱗傷後,再喝令她脫去全身衣服,由女歹徒拿相機,拍了被害人十多張裸照,還逼她簽下50萬元欠債協議書,否則就要在網路公布她的裸照,讓她身敗名裂。
林女害怕,只好簽下協議書,3人再將她押往竹東鎮一家汽車旅館,並通知林女的蔡姓男友拿50萬元贖人,蔡男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先逮捕取贖款的曾宏雄(27歲)與黃茜紋(女、20歲)二人,再趕往汽車旅館,逮捕主嫌田鑾相(50歲)並救出林女,警員起出斧頭及十多張不堪入目的裸照,但沒找到鋸子。

落網的田鑾相向警方供稱,他跟林女是朋友,但林女卻常騙他的錢,還偷他的錢,不得已才夥同友人出此下策。對此,被害人痛斥:「我和田男並不熟識,但田曾向我求愛被拒,對方根本是片面之辭,想要報復而已。」警方初步偵訊後,將3人依擄人勒贖、妨害自由及強盜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歹徒持斧頭追殺被害女子,另兩名男女開車攔阻去路,把女子強押上車。

歹徒先持木棒、鋸子毆打被害人,再脫光被害女子衣服,強拍裸照。

◎立即秘密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助。
◎確實保密,勿隨意向他人提起。
◎保持冷靜,儘量與綁匪周旋,替警方多爭取營救肉票的時間。
◎提高警覺,多留意周遭人、事、物有無異常特殊狀況,隨時向警方提供線索。
◎不可輕易交付贖款,讓歹徒予取予求。
資料來源:新竹市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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