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志明╱台北報導】曾以滾水燙死情敵、將親生稚子拋出火車外、多次毆打丈夫的李姓婦人,去年十一月酒後與林姓丈夫爭執,拿電鍋、酒瓶打死丈夫,檢方起訴將她求處死刑,但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確認她行兇時精神耗弱獲減刑,板橋地院昨依殺人罪判處她十四年徒刑,並須強制治療三年。
四十五歲的李婦十八年前進入林家經營的遊覽車公司任職,利用林妻放熱水洗澡時,趁機推倒林妻致重傷不治,她與林同居生下男嬰,因未結為夫妻,在搭乘火車時憤而將年僅一歲的稚子往車窗外丟,稚子受創成重度智障。她因前述兩案都被判刑。
李婦與林於十四年前結婚後,她前年七月毆打丈夫致腦中風,去年十一月十三日凌晨,她飲酒後返回住處,兩人再起爭執,她拿客廳電鍋、酒瓶將他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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