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只有一個說sorry」

出版時間 2005/12/08
高大成騎車離去時表示,記者會當天對記者吼叫實在不好意思。
翁清雅攝
高大成騎車離去時表示,記者會當天對記者吼叫實在不好意思。 翁清雅攝

衛生署官員指出,過去對洩露病歷醫師,多援引《醫師法》第二十三條「洩露病人病情」,處二到十萬元罰鍰。此次改以第二十五條違背醫學倫理,對林進興做出廢止醫師執照一年的處分,是歷來最重處分。不過,身兼市醫懲會主席的台中市衛生局長林登圳表示,在出席懲戒會說明的十名醫師中,只有一人明確表示「SORRY!」林進興、高嘉君、高大成等大部分醫師,在懲戒出爐後仍毫無悔意。

對此,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昨大罵,這些醫師不應再死鴨子嘴硬,「不懂得認錯,比開記者會公布病歷更可惡,應予嚴厲譴責!」據《蘋果》語音民調結果顯示,一百八十三名受訪者中,五成二認為林進興的處分太輕;四成八認為高嘉君及其他十名醫師處分太輕,三成多認為適當。
台中市醫懲會昨天中午召開,十二名醫師之一、署立台中醫院小兒科醫師簡佳裕在步入會場前,仍表「不後悔」。林登圳指出,十二名醫師除了張士三、林進興請假,其他都到場說明。多數委員認為林進興與高嘉君違背醫學倫理情節重大,兩人「主導與聯絡記者會、且事後不帶悔意」,經三分之二委員同意做出廢止醫師執業執照一年及停業一個月的決議。

另十名醫師無主導記者會並公布病歷,但有公開討論病情、參與籌辦記者會,或在場未制止、表示異議等違背醫學倫理的情節,因此都予書面警告,並要接受醫學倫理繼續教育處分。林登圳強調:「無論病歷真假,參與記者會就是違背醫學倫理。」
林登圳說,醫師收到決議後如有異議,可在二十天內向衛生署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提出覆議,還可提出行政訴訟。醫懲會中共有九位委員參與決議,原本委員中的衛生局長林登圳、牙醫師公會理事長徐思恆以及一位律師不參與投票,結果演變成三比三對決僵持不下,其中一派力主撤銷這十二位醫師的醫師執業執照,另一派則力主給予書面警告及接受醫學倫理繼續教育處分,最後徐思恆重新加入投票,才得到對外公布的結果。
林登圳表示,在會中有二、三名醫師表示悔意,若重來一次,不會參加記者會。但林進興在決議結果出爐,便透過中央社表示:「台中市有權廢止我的醫師執照嗎?我的執照在高雄市。」但衛生署說,懲戒確立後,高雄市衛生局便會執行此處分。
衛生署表示,在高雄經營醫院的林進興於這一年中,其醫院須更換負責人,林不得執行醫療業務。中央健保局醫管處副理李麗華則表示,在撤照、停照期間,健保局會鎖住醫師代碼,停止執業期間既不能看診、也不能申請健保給付。另被處分的醫師中包括台中地檢署約聘法醫高大成,地檢署將開會討論是否再約聘。

對於決議,醫師高嘉君說,審議委員是由市長胡志強欽點,審議前原本就擔心委員立場,沒想到決議證實想法,「我當然不服,除了提覆議,更將繼續看診服務。」高大成表無法接受懲處結果,用台語罵衛生局「軟土深掘」、「被衛生局長陷害了」。醫師林義龍說,對處分「很遺憾」、「不公平」。其餘醫師不發表意見或無法聯絡。
「被害人」台中市長胡志強則說,尊重醫懲會的專業決定,他沒有介入醫懲會;至於是否對醫師提告,他說:「等看到報告再研議。」
林登圳澄清,審議委員是由衛生局提名八至二十名人選,由市長圈選十二名醫界、法界與學界等社會公正人士,決議更須經與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其中高大成等三人迴避,「絕不可能有政治力介入」。
醫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簡肇棟表示,全聯會將在明天召開倫理與紀律委員會,針對十二位醫師的問題提出討論,並做成內部懲處,但支持綠營的會員認為處分太重,將發起拒繳會費。此外,台中地檢署下周起將陸續發出傳票,傳喚十二名醫師說明。
中國醫藥大學教務長沈戊忠說,醫懲會處分適當,可讓醫師們冷靜想一想,參與政治應更中立。台北馬偕醫院院長黃俊雄認為,任何醫師不管任何的目的,在沒有病人同意下洩露病歷,就是不應該。

我覺得處罰還算可以,不過醫生沒有醫德,錯了還不承認,很糟糕。

 28
醫生沒醫德賴小姐 28歲 自由業

處罰應更重一點!因為這種行為顯示醫德很糟糕。

病歷要保密是基本的醫德要求耶!這些醫生竟還不認錯!真是不對!

 20
竟還不認錯林雅芳 20歲 行政人員

警告
16小時醫學倫理課

警告
16小時醫學倫理課

警告
16小時醫學倫理課

警告
24小時醫學倫理課

警告
24小時醫學倫理課

停業1個月
32小時醫學倫理課

警告
8小時醫學倫理課

警告
8小時醫學倫理課

警告
8小時醫學倫理課

警告
8小時醫學倫理課

警告
16小時醫學倫理課

廢止醫師
執業執照1年

立委林進興召開記者會公布胡志強病歷,事後飽受批評還毫無悔意。資料照片

資料來源:台中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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