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型醫師林靜芸昨在台灣醫學會上發表抽脂病人長期追蹤報告,平均追蹤四十六個月,最長追蹤八年。她表示,抽脂只針對局部脂肪堆積有效,如俗稱「馬褲腿」的大腿兩側肥肉或雙下巴、腹部、手臂的蝴蝶袖等;高血壓、高血脂等型成的中央型肥胖,抽脂後復胖率極高。
林靜芸診所統計發現,百分之十二抽脂者都有兩次以上抽脂經驗。她指出,其中一名在大陸工作的女性病人,每晚吃消夜,一直瘦不下來,為了減肥,第一次先來抽大腿外側脂肪、隔年又來抽腹部,後來又抽了手臂、背部、下巴,五年抽了五次。
抽脂真的會讓人上癮,藝人凌葳葳在手臂、肚子和大腿共抽了五次,兩年前抽的時候五十三公斤,現在又復胖到六十三公斤。她昨受訪時說,抽脂完曲線真的很漂亮,如果可以的話,還會想要再抽呢!但醫師也勸她運動和飲食控制,不能再抽了。
林靜芸表示,每次來抽不同部位的脂肪還能接受,若是同一部位抽脂,則不宜超過兩次。她曾有一名病人,抽了腹部脂肪後,隔了三、四年又找另一名醫師再抽腹部,結果可能因為腹部脂肪過少,抽了以後導致創傷性脂肪壞死,在醫學中心加護病房住了三個月。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整型外科主任賴春生表示,抽脂前需抽血檢驗血糖、血脂肪、血壓等,若因新陳代謝異常引起的肥胖,應配合飲食控制和運動,因為抽脂的目的不是為了減重,而是雕塑體態,曾有一百多公斤的病人想來抽脂,他即建議尋求手術減重或飲食運動控制。林靜芸強調,皮下脂肪厚度須大於兩公分才能抽,否則易引起皮膚凹凸不平,甚至脂肪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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