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1分鐘 女童跪坐8小時

出版時間 2005/11/12
林童母親(右)提醒學校主任吳孟勳(左),處罰可用其他方式不應沒收椅子。陳文豪攝
林童母親(右)提醒學校主任吳孟勳(左),處罰可用其他方式不應沒收椅子。陳文豪攝

受罰的小女生,昨滿腹委屈的接受電視媒體訪問,她淚眼汪汪地說:「我不怪老師,我氣同學不給椅子坐。」根據九德國小調查,該校五年二班導師林怡菁日前訂出班規,要求上午七時四十分前須到校,否則沒收椅子。八日開始實施,隔天有一人遲到,導師林怡菁訓誡後將椅子還學生,昨天她請假,有三個小朋友遲到,他們的椅子都被沒收,一整天都沒椅子坐,只能以跪或坐的方式來上課。

女童母親知情後,昨天到學校興師問罪,她說孩子連續兩年獲得全國讀經會考第六名、並獲陳水扁總統召見,相當優秀,如今受到這種委屈,她相當生氣:「女兒坐在地上看不到黑板,站著怕擋住同學視線,只好跪著,可用抄寫功課方式處罰啊,為什麼搞成這樣子,讓她受了傷!」女童母親並出示醫師證明表示,女兒兩膝關節肌腱炎,必須休養一周。
該校訓導主任吳孟勳解釋,當天小朋友上課時有換教室,女童並非八個小時都跪著,實際跪著的時間大約只有半小時。當天有兩名代課老師都曾發現小朋友沒椅子坐,但同學說:「這是班規!」才未做處理。吳孟勳還說,昨天學校找來林老師召開考紀會調查,老師也已向家長認錯。他強調,沒收椅子的班規是導師提出,經全班同學討論後定案,目的是讓同學警惕,沒有「罰跪」的處分,三人跪著上課,是他們「自發性」的行為。
同班同學則告訴《蘋果》記者:「受限於班規,我們不敢將椅子給三位同學,但下課及中午休息時間大家還玩在一起,我們沒有欺侮他們啊!」。

人本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張碧華指出,實習老師已經發現問題,卻不把椅子拿給學生坐,反映出這群老師視而不見、不敢負責的心態,且女童對媒體表示:「氣同學不給我椅子坐!」顯然她已對同學產生怨懟,人格發展令人憂心。

小五女童遭班規罰沒收座椅,只能以跪或坐的方式上課,整天竟沒有老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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