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網友 應結伴

出版時間 2005/11/08

再傳孩童遭網友性侵,台中縣教育局社工員劉貞芳指出,許多少女因缺乏家庭或同儕支持,轉而寄託網路虛擬愛情,往往因好奇心驅使,或受不了對方軟硬兼施而遭性侵,兒福聯盟呼籲與網友見面務必結伴而行,若遭性侵,也要告訴師長與父母,避免釀成懷孕、染病等後果。

兒福聯盟中區辦事處協尋組長黃瑞蓉表示,沈溺網路交友的青少年,只要網友表達關心,就很容易將感情投入,身陷危機也不自知。
黃瑞蓉與劉貞芳都建議,與網友見面應選公開場所,並結伴而行,還要告訴第三者見面的地點時間,並切忌吃網友提供的食物,若遭性侵,要保全證據,再告知信任的親友。
記者林群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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