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氏母女昨得知DNA鑑定結果後都說:「不相信!」鄧仍堅稱:「我自始至終認為怡華是辜老的女兒,我不相信檢方結果,要求再驗DNA。」張則激動說:「錢是辜家心甘情願給的,檢方說我明知自己不是辜老的女兒,與事實完全不符,我一直都認為我是辜老的女兒。我原本以為檢察官是女青天,結果大失所望。」
辜家則由辜老次子、台泥董事長辜成允代表發表聲明指出,此次提告是希望「導正社會風氣,勿使不法之徒誤信『名人八卦』可作為恐嚇取財的工具。」辜家委任律師宋耀明也說:「檢方起訴鄧母女並不是這事件的結束,也不是打贏官司就是贏,因為經媒體長期追蹤報導,即使最後獲澄清,司法也還辜家清白,但終究影響辜的清譽。」
這起真假私生女疑案,爆發於今年八月初,因辜家以辜振甫妻舅嚴仲熊名義,開具兩張面額各兩千萬元的本票給鄧氏母女,辜家拒不兌現,鄧氏母女於是揭露此事。辜家則在辜成允領軍下全員出動,捍衛辜的聲譽,控告鄧氏母女;鄧氏母女則要辜家登報道歉,雙方展開司法大戰。
檢察官昨公布偵查結果指出,鄧香妹曾於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四年間,向辜振甫聲稱,曾與他有一段男女關係,因生活陷入困境,希望辜能給三百萬元的生活費,辜則交由台泥前副總莊惠鼎代為支付。鄧見辜為維護聲譽,不吝財物,明知張不是辜的私生女,卻向莊惠鼎表示與辜育有一女,要辜支付兩億元,並說不給錢,就要將有女兒的事公開,讓社會公評。
辜因擔心清譽受損,委託莊與鄧氏母女達成三千九百萬元的協議,鄧氏母女簽訂「聲明書」,同意不再提出要求。但一九九六年十一月,鄧又寫信給辜,要求辜給其母女房子住,並說:「不答應,我先到婦聯會找你太太,再不行,我在你門前吊死算了,吊死前我當然先讓社會知道我吊死的原因。」辜老於是給鄧氏母女在內湖及永和的兩間房子。
去年三月,鄧又向辜家要六千萬元,辜家於是交付本票給鄧氏母女。但今年一月,鄧氏母女又再要六千萬元,辜家認為不能再縱容而提告。
承辦檢察官孫正華表示,本案引發社會高度議論,檢方先採集辜振甫四名子女與張怡華比對DNA,結果顯示,張與辜家等人不可能有半手足(同父異母)關係。但檢方還是取得辜振甫在醫院的組織檢體,再次鑑定結果證實,兩人DNA不符不可能是父女。
張怡華雖向檢方聲稱,母親告訴她後才知道父親是辜振甫,但檢察官發現,張的前後供述不一,與鄧的說法也有出入,認為張應知辜老並非其生父,卻與鄧一起對辜家恐嚇取財,因此將兩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