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谷榮昨接受《蘋果》電話訪問,第一句話就說:「她把我『卵脬』(脬音同拋,卵脬指陰囊)抓破了!」沾滿血跡的內褲到現在還保留著。陳形容,陰囊連皮帶肉被抓傷,當時真的痛到心臟都揪起來。
陳谷榮舉例,自己習慣吃一般白米飯,妻子卻愛吃胚芽米,如果一餐沒煮胚芽米,妻子就會抱怨一整天。陳自認工作認真又顧家,只有抽菸和偶爾簽六合彩這兩樣小嗜好,但妻子為此每天訓他。
最令他難以忍受的是,妻子一句話可以重複好幾遍,簡直是疲勞轟炸,他忍無可忍才作勢動手嚇她閉嘴,但妻子也不甘示弱還擊,兩人因此常打架。
判決指出,陳谷榮指控妻子從婚後就經常離家不歸,拋夫棄子斷續長達七年,直到去年才回家;去年八月五日,陳又因妻子晚歸起爭執,妻子威脅要讓他絕子絕孫,接著就動手猛抓他的陰囊,陳痛徹心腑,低頭一看,血跡已滲到內褲外,他到醫院縫了四針後又到里長家投訴,但這件糗事讓他淪為鄰居笑柄,心靈的傷害讓他無法再與妻子行房,因此要離婚。
妻子指爭吵中誤踢
五十六歲的陳妻則當庭反駁說,因規勸丈夫卻被毆打才離家出走,那天又被丈夫打倒在地,為了自衛才伸腳亂踢,不知踢到丈夫陰囊。而陳的兒子則證稱,父母常因瑣事爭吵而互毆,他曾看過父親陰囊的傷口。法官認為,陳與妻子對婚姻破裂責任相當,且難以復合,因此判離。
陳谷榮受傷時曾到里長郭樹琳家訴苦,郭妻敘述當時陳下體仍滲血還滴到地上,而陳妻碎碎唸的習慣在鄰里間很出名,她也勸過陳妻少說兩句,但陳妻表示真的無法忍受兩人生活習慣的差異,才規勸丈夫。
陳與妻子目前仍同住在台北縣新莊,他希望判准離婚後,妻子能儘快搬走,但又擔心妻子往後沒地方住,心情複雜。
陳谷榮和妻子爭吵拉扯,妻子倒地後猛力捉破他陰囊,陳痛徹心腑。
陳就醫後找里長訴苦,並給里長看傷口,受傷的下體滲血還滴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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