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金養竊密囚3年

出版時間 2005/10/16

【朱明╱台北報導】發生在2003年底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白金養少校的共諜案,因無直接證據證明白嫌所竊取軍事資料,是要交給中國,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最後只依竊取屬於軍事業務的秘密文書的罪名,判處白金養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全案因白金養沒有上訴,人已在新店軍人監獄服刑中。
國防部官員表示,雖然軍事高等檢察署依陸海空軍刑法之叛亂罪嫌起訴白金養,但替兒子傳遞軍情的白金養父親白志成所指的香港接頭人,經情報單位在海外的查證,無法證明這個人就是中國情報人員,在無法認定通敵的罪證,最後高等軍事法院在去年10月29日依竊取軍事上秘密文書的罪名,判處白金養3年。

軍方人士指出,現年44歲的白金養,1980年畢業於香港博允英文學院,1983年吸收進入軍情局軍事情報學校專科學生班,進入該局情報幹部訓練班,因軍情局本身對自海外吸收的人員,經情報顯示有通匪的嫌疑,都由第5處的「1201專案」小組進行監控,該組近年共監控了18個列管份子。

白金養是在2003年元月到泰國旅遊返台,軍情局隨即依照正常程序對其測謊,由於並未通過測謊,軍情局隨即由「1201專案小組」展開嚴密監控,而查獲其竊取軍事機密的行為。
該名人士指出,2003年陸續偵破陳士良、葉裕鎮與許希哲3人竊取中科院技術的間諜案;軍情局逮捕曾昭文與陳穗瓊兩人間諜案,以及白金養案,最後都因通敵罪證不足,改以竊取軍事機密輕判,使得檢調單位特別加化在海外蒐證,因此在今年國防部電訊發展室莊柏欣少校共諜案上,因有海外的直接證據,才讓莊柏欣被軍事高等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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