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說,如果釋憲結果真的是違憲,「反而是幫我的忙」。行政院發言人卓榮泰則強調,內政部今年內開始換發新版身分證的目標不會改變,而行政院已向立法院提案,刪除目前《戶籍法》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捺指紋並錄存的規定,是立院遲遲不作處理。
至於是否等修法後再換發新版身分證,卓榮泰說,必須視大法官解釋內容而定,「若還要按捺指紋,機器採購還需要一些時程,若不需要按捺指紋,以原來設計好的身分證就可以進行換發的作業」。不過,卓榮泰重申,還是會等立法院完成修法程序後,再進行換證作業。
而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吳豪人則表示:「之前大法官做成暫時處分時,就有預感可能會被宣告違憲。」他也強調,也不希望政府在《戶籍法》以外的法律中,另行規定強制按捺指紋。
其實大法官對換領身分證須按捺指紋認定違憲的心證有跡可循。大法官今年六月,針對按捺指紋爭議,首度動用暫時處分權,要求內政部暫停實施《戶籍法》第八條第一、二項規定,使原本預定今年七月一日正式上路的身分證換發作業緊急喊停。
其次,大法官為此在今年七月二十七、二十八日召開的憲法法庭中,雖然內政部方面表示,按捺指紋有助辨識無名屍、失智迷途老人身分,但仍遭大法官指定的三名中立鑑定人抨擊,而鑑定人的意見也為大法官所接納。
指定鑑定人之一的台大教授黃昭元指出,國家取得個人指紋資訊,已侵害人民的隱私權;國家強制取得人民指紋,也侵害了人民的人格權。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李建良認為,翻開《戶籍法》全文,只看到國家如何取得人民的指紋,以及人民抗拒按捺指紋的不利結果,但國家為什麼要人民捺指紋、將作何種用途都沒有看到,這已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中山大學教授徐正戎,也認為按捺指紋領身分證,侵害人民資訊自主權、隱私權。
按捺指紋領取身分證釋憲案是由賴清德等八十五名立委,連署後向大法官所提出。大法官收案後,今年六月十日首度動用暫時處分權,要求內政部暫停實施新款身分證的換領作業。經過專家說明會及言詞辯論後,將於明天下午五時公布結果。
行政院通過刪除《戶籍法》第8條換新身分證須捺指紋的規定,並將修正草案送立院審議。但內政部長蘇嘉全仍支持。
行政院長謝長廷、蘇嘉全等首長,開會決議7月1日全面換發新身分證,且仍須按捺指紋。
近百個民間團體組成聯盟,痛批《戶籍法》第8條違憲。
民進黨立院黨團針對《戶籍法》第8條,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
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599號解釋,首次以暫時處分暫停捺指紋才可領身分證作法。
大法官邀各界代表召開審查說明會、辯論。
大法官預計作出違憲解釋。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