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窮欠學費 罰寫悔過書

出版時間 2005/09/14
家窮欠學費 罰寫悔過書

對此,立委徐中雄聞訊痛批,簡直是「匪夷所思」,台灣是一個有人權、有人性的地方,竟然會有窮人要悔過的道理,學校實在「枉為師表」。
而根據竹高中國中部的校規,「學生註冊延誤一日,警告一次」,人本基金會高雄辦事處主任謝禎芳怒責,「根本就是惡法」,學校竟把學生當作是故意缺繳的壞人,根本就是「老大心態」。

《蘋果》記者實地走訪高縣茄萣李家,簡陋的李家幾乎完全沒裝潢,近兩百萬元房貸壓力及孩子教育費用龐大,李家夫婦入不敷出,還要養四個小孩,只好以卡養債,積欠二十多萬元卡費。而成績優秀、國小畢業拿全校第六名的大女兒,成了李家走出貧窮的希望。李先生說,他們特地挑風評不錯的路竹高中國中部就讀,但籌不出五千多元的註冊費,未在學校規定九月八日前註冊。
李太太隔天籌到錢趕到學校補繳,出納組主任林美惠竟要她代學生罰寫「我是一年X班李XX,規定9/5~至9/8繳費,今天9月9日未到農會繳交,下次再犯願再罰寫」等字句六十次才可註冊,家長寫二十次即可。李太太愈寫愈氣,轉身問林有關減免學雜費問題,林竟然惡劣回答:「你在哪裡有減免,你就去哪裡讀好了!」李太太深覺受辱,哭著衝出辦公室。李婦回到家告訴鄰居,鄰居即帶著李太太到學校與校長理論才得以補註冊。

李太太紅著眼眶罵:「學校真是欺人太甚!我們為了孩子,一直辦信用卡,只要小孩子願意念書,再辛苦我們願意撐下去!」記者詢問李小妹為何不向學校說明,李小妹卻一問就哭,李太太難過地說,曾向學校提出家長殘障證明,學校該知家中困境,孩子不敢再說。
路竹高中校長林享仁聞訊表示,不知道學校有這種規定,推說是應出納自行研擬,如今他會考慮取消這項規定。出納組主任的林美惠則說,校規規定學生未在期限內完成註冊,需受警告以上等處罰,但她認為與其留下不良紀錄,倒不如以罰寫方式讓學生有警惕,並非家長所說歧視窮人。
但高雄縣教育局長陳瑞忠認為,學校註冊的行政程序規定必須遵守,但「無論如何叫學生家長罰寫絕對不對」。而針對李家困境,蘋果慈善基金會已決定用「克蘭詩.蘋果助學專戶」協助該案家三名子女。

1.李太太因家裡沒錢,繳不出學費,未按規定日期準時替孩子註冊。

2.逾期隔天籌到錢,李太太前去路竹高中國中部註冊,竟遭出納小姐要求代學生罰寫悔過書。

3.李太太按悔過書上的範例寫了3行,愈想愈氣深覺受辱,便哭著離開。

4.李太太回到家告訴鄰居,鄰居即帶著受辱的李太太到學校與校長理論才得以補註冊。

台北市社會局:(02)27208889
台中市社會局:(04)22272139
高雄市社會局:(07)3368333
家扶基金會:(04)22061234
蘋果慈善基金會:0809-012555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台灣之子公益基金」
北區:(02)23695087
中區:(04)23200078
南區:(07)3856350
註:可透過各鄉鎮市公所民政課,提供包括急難救助、中低收入戶補助。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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