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去年6月公布的「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規定,超過6公尺需向當地政府機關申請雜項執照,也限制廣告招牌的大小及高度,違者得處4到20萬元罰金。
不過《蘋果》調查發現,雖然法規完備,但政府卻未嚴格執行,全台合格招牌不到一半,其中台北縣及台中縣的合格廣告招牌僅有1成。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指出,廣告招牌陷入「三不管」窘境,痛批「沒出問題,沒人管」,政府應重新檢討法令並嚴加執行,以維護民眾身家財產安全。
2個月前的海棠颱風,燦坤3C雲林縣虎尾店的巨型T霸招牌橫倒路面,幸未砸中人車;昨天泰利颱風襲台,彰化縣斗六店和斗南店及台中縣豐原店的T霸,也不敵15級強風倒塌,其中斗南店的T霸卻砸到民宅,也砸斷電線,還造成10戶民宅停電,附近住戶驚恐地說:「一整晚都睡不著,就是擔心T霸不知『獎』落誰家。」
而燦坤豐原店4層樓高的T霸昨天倒塌後,壓毀2輛停放在下方的汽車,車主張太太說:「我一定會跟他們求償!」
台中縣政府及雲林縣工務局紛紛表示,肇事看板都是違建;對此燦坤3C發言人田竹英卻堅稱,招牌一切依法申請,將調查了解實際損失進行理賠。
此外,台中縣大甲鎮、后里鄉也發生多起巨型看板倒塌意外,中山高速公路南下新竹苗栗交界道路右側,1座T霸廣告看板竟傾斜30度,搖搖欲墜,但不少民眾則痛罵,政府未加以管理,罔顧老百姓的身家財產安全。
官員怨罰則過輕
而在台北縣,昨天也有58件招牌墜落災害,其實北縣政府早在2年前計劃要整頓77條主要道路的招牌,至今距預定完成日僅剩4個月,卻僅對商家「口頭宣導一次」,毫無整頓績效,目前全北縣合法申請的招牌僅佔約1成,不到2000個,對此,台北縣工務局也呼籲民眾發現不法招牌時,應立即向政府檢舉。
台中縣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課長郭應桐也指出,大型廣告物除需申請雜項使用執照外,還需再完成廣告物登記,縣內大型廣告物僅1成合法申請;台中縣工務局使用管理課長廖邦義則說,法令缺乏配套措施,只能柔性勸導業者加強固定,但若發生意外需負起民事及刑事責任。
而高速公路局官員也指出,高速公路旁的T霸廣告,因單面廣告行情每月就高達10萬元,雙面至少20萬元,但被主管機關查處、拆除,頂多罰4萬元,「那時已經不知道賺了幾個月的廣告費。」官員指出,T霸的申請和拆除管理都是地方政府權責,高公局僅能查報但無權拆除,仍須提報地方政府要求協助。
1.保留救護車送醫紀錄
2.記下目擊民眾資料以便舉證
3.就醫時請醫師開驗傷單
4.將傷勢、車輛損害情況及現場拍照存證
5.招牌違規可向各縣市工務局檢舉
6.提出告訴請求賠償或協議和解
資料來源:吳信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