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帶走女友娃棄街頭

出版時間 2005/08/18
鄭姓女子抱著失而復得的女兒激動流淚。林紳旭攝
鄭姓女子抱著失而復得的女兒激動流淚。林紳旭攝

【林紳旭╱台中報導】一對同居男女昨上午在家裡發生爭執後,許姓男子強行帶走女友和前男友所生的三歲小女孩,至下午三時多,竟將小女孩帶到台中市後火車站交給一名路人後逃逸,路人帶小女孩到警局報案,母女倆在警局重逢相擁而泣,警方將依強制罪函送許嫌。

「撿到」小女孩的路人江姓男子供稱,下午三時許,他在復興路後火車站一帶時,突有一輛計程車靠近他,一名戴著墨鏡的瘦黑男子下車後,立即把小女孩和一堆行李丟給他說:「帶小女孩去警察局,就可以找到她媽媽了。」隨即上車揚長而去。
江姓男子一時不知所措,回過神後載小女孩到警局報案,警方通報各分局協尋。沒多久,立德派出所傳出有鄭姓婦人報案,警方將小女孩帶往,母女重逢相擁而泣。
鄭女(二十六歲)指稱,昨上午和許姓男友大吵一架,她下樓去買早餐,小女孩和男友就不見了,後來打電話向許男查證,許男表示要帶小女孩回桃園,還要求鄭女不要報案。
警方昨試圖聯絡許嫌到案,不過,許嫌一直未開手機,警方無法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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