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免費停車格遭人塗銷

出版時間 2005/07/27
惠中路上被不肖份子塗銷34格停車格,造假紅線漆色明顯與市府所漆有異,比較像「橘色」。
惠中路上被不肖份子塗銷34格停車格,造假紅線漆色明顯與市府所漆有異,比較像「橘色」。

洪先生說,假日的時候他會帶子女到台中惠中路與五權西路口的兒童公園遊玩,車就停在惠中路兩旁免費停車格,但不知為什麼,兒童公園周遭停車格,近日卻被大量塗銷。
由於公園旁設有公立收費停車場,讓他不禁質疑,市政府是為讓停車場賺錢,才有此舉,他說:「市區有很多重要路段都有停車格,但惠中路車流量不大,停車格反而被劃掉,根本是故意要強迫民眾停收費停車場嘛!」

對此,台中市交通局表示,「不曉得是什麼人,把塗銷的範圍擴大了!」
因交通局委外經營的南屯停車場,日前申請塗銷周遭部分車格,依《停車場法》第12條規定,路邊停車格確實可因為「隨路外停車場增設,予以檢討廢止」。台中交通局會勘後,塗銷五權西路及惠中路上共12個停車格,未料,隨後卻遭人「混水摸魚」,又再塗銷附近的37個停車格,並且「畫上假紅線」。

記者前往查看,除交通局依法塗銷的12格外,另外,惠中路段由大墩四街至七街口兩側共34格,五權西路有3格,皆為不明人士所塗銷,且新漆紅線色澤明顯有異,既不紅亦不黃,較近似「橘色」。附近民眾質疑,此舉應是停車場業者為增加收入,才刻意塗銷車格。而附近有南屯公有停車場,及另外兩家私有停車場,他們均稱對此事不知情。

台中市交通局表示,不肖份子除造成民眾停車不便外,也使得拖吊車上當,在假紅線範圍進行違規拖吊,因私畫紅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塗銷停車格更有「損毀公物」刑責,市警局第四分局進行調查。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陳仁壽則說,警方研判,此處停車格屬於免費性質,塗銷後的確有利附近停車場營收,加上交通局告知南屯停車場曾申請塗銷停車格,承辦警員已請南屯停車場業者說明,但業者否認,因此,警方將再找出當時畫線的承包商對質指認,務必抓到魚目混珠的「兇手」。

台中區監理所自用裁罰課長陳洋升則指出,此案情況已曾有前例,若民眾因此受罰或被拖吊,可逕向監理單位申訴,只要經查違規地點,確為不肖份子偽造的「假紅線」,尚未繳納罰款者,監理所可逕予「免罰」,但已繳罰款者,則須在20日「聲明異議限期」內申訴,否則無法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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