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分玻璃刺手 醫師未發現

出版時間 2005/07/22

三十歲的廖東霖說,本月七日凌晨一時許,他因故與家人起爭執,用右手重力敲擊洗手檯上的鏡子,鏡子應聲碎裂,碎片刺進右手腕,血流如注,緊急到署立台北醫院急診室就醫。醫師黃鵬亮清洗傷口後,把刺在手腕皮膚表面的玻璃碎片夾出,就縫合傷口。

兩個星期後,手腕的傷口雖逐漸癒合,但他只要提重物或手掌彎曲,手腕就感到陣陣刺痛,還會摸到突出物。前天他到私立新泰醫院進行傷口拆線,醫生幫他照X光,竟發現有一塊三公分大小的尖銳玻璃碎片,還插在手腕內,動刀切開後,又找到另外三塊玻璃碎片。廖先生氣憤地說:「這樣的醫生也太烏龍了吧!」

對此,署立台北醫院外科主任歐亮宏表示,黃醫師近期出國,翻查其診療紀錄未說明廖先生右手腕的傷如何造成。對於殘留大塊玻璃碎片,他無法做出說明,僅表示細小尖銳物刺進皮膚,X光大多照不出來,等病患疼痛再進行二次手術處理的狀況確實會發生。
親身經歷醫療糾紛、目前正籌組醫療糾紛互助團體的發起人林柏諭批評,民眾把醫生當救命神,但醫生卻往往過於自信而草率。消基會提醒民眾,遇醫療糾紛可寫申訴函向衛生署醫政處檢舉,或向各縣市衛生局、醫師公會及消基會申訴,以維護應有的醫療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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