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胸斬背 醋漢殺前妻

出版時間 2005/07/20
張文權持水果刀殺死前妻後,從容地清洗血跡兇刀、安置女兒後,才至警局自首。羅國甫攝
張文權持水果刀殺死前妻後,從容地清洗血跡兇刀、安置女兒後,才至警局自首。羅國甫攝

行兇男子張文權(四十四歲)和前妻陳柏蓁(三十九歲)育有一名女兒。他向警方供稱,八年前因投資失利,為免債務波及家庭才和前妻協議離婚,但兩人仍同居在一起,家中經濟也靠他到汽車修護廠工作維持,未料前妻卻另結新歡,令他難以接受,才會痛下殺手。

張嫌向警方表示,三天前中午,他回到蘆洲民權路的租屋處時,發現前妻正和新男友講電話,兩人火熱的對話使他妒火中燒,質問對方:「妳不是說為了女兒,已經不再和他聯絡了嗎?」雙方因而起口角,前妻嘲諷他說:「你現在沒路用了,生意做失敗的男人不要講那麼多,我的事不用你管。」還向他炫耀前幾天和男友一起出去過夜。
張嫌說,他聽了前妻的冷言冷語後氣得失去理智,衝入廚房拿水果刀就朝躺在床上的前妻左胸猛刺一刀,一面大喊:「妳為什麼欺騙我?」接著又刺了右胸一刀,前妻翻身反抗,他又刺向她右背,到最後前妻痛苦哀求:「我真的對不起你。」
但他已無法收手,丟下一句:「我跟妳勸了二個星期了,現在說這些都來不及了。」又對著前妻後背中央補上一刀,再用左手握著她後頸部,直到她斷氣死亡為止。

警方調查,張嫌行兇後在屋內坐了一會兒,冷靜的起身換下沾血衣物,並清洗血刀後,將兇刀、血衣一併丟棄,接著叫醒仍在客廳睡覺、渾然不知發生何事的女兒後,將她帶至汽車修護廠內過夜,昨天中午把女兒安置在母親家中後,下午一時許自首,警方訊後將他依殺人罪移送法辦。

1.兇嫌張文權以水果刀刺殺躺在床上的前妻。

2.張文權將前妻殺死後,用棉被把前妻的屍體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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