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扁允助聯電和艦合作

出版時間 2005/06/14
聯電股東會不准攝影記者進場拍攝,讓職業小股東「小何麗玲」黃雪芬找不到鎂光燈,只好會後找攝影記者補拍,過過乾癮。里歐諾攝
聯電股東會不准攝影記者進場拍攝,讓職業小股東「小何麗玲」黃雪芬找不到鎂光燈,只好會後找攝影記者補拍,過過乾癮。里歐諾攝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聞訊後澄清指出,陳總統當天的確在總統府接見聯電董事長曹興誠等人,不過並未提及和艦案。至於《聯合晚報》指總統府高層人士認為曹興誠的做法已經「陳由豪」化,藉爆料方式來面對個人官司,府方強調,「沒有高層這樣說,也不代表總統府立場。」

《蘋果》曾於今年二月揭露曹興誠曾為和艦案至總統府奔走,相關消息旋即遭府方否認。昨天曹興在股東會上,面對諸多股東關切和艦案,曹興誠突然表示,會選在今年初向陳總統說明聯電與和艦的關係,主要是考量和艦在二○○四年整體營運已經開始獲利,應是思考聯電與和艦展開進一步關係的時候。
曹興誠指出,當時他向陳總統說明聯電協助和艦設立的現況。他原先計劃,在聯電協助和艦順利運作後,要透過聯電在日本轉投資的聯日半導體進行合併,如此便可在不違反法令下,間接掌控和艦。而總統當時允諾協助,不過農曆年後檢調介入調查,連聯電接收和艦贈股也有爭議。

曹興誠進一步表示,當時對於檢調單位的調查,感到很意外。至於主管機關要對聯電開罰,曹興誠說,「一定會據理力爭,直到清白為止。」
為了替和艦案解套,聯電在股東會中動員陳進雙、賴俊麟兩位個人股東,加上矽統科技、英屬開曼島商泰鼎微電子、泰鼎科技等三個法人股東提出臨時動議,經無異議通過,追認聯電與和艦的關係。決議重點為贊成曹興誠擬訂的大陸事務策略,並確認任何人就聯電與和艦關係及和艦控股股東贈股之事。這項決議等於追認過去幾年曹興誠對和艦所有安排的合法化,以股東會對抗檢方的偵辦工作。

而針對曹興誠昨天的爆料動作,新竹地檢署發言人蔡源說,曹有無向總統說明和艦案,是他們兩人的事,檢方不會因此停止傳訊曹、宣二人,「證據到那裡就辦到那裡。」

曹興誠在股東會上爆料,今年1月25日曾向總統報告和艦案,並獲承諾協助

曹興誠、宣明智分赴地檢署應訊

曹興誠指和艦贈與股票已經歸聯電所有

檢察官分別傳訊曹興誠、宣明智,
惟兩人請假

金管會約談曹興誠處分300萬元罰款

謝揆表示:和艦案不能就地合法

聯電再度刊登「告股東書」,將以技術作價取得和艦15%,要求政府協助。同日,曹興誠離台赴美

曹興誠在報紙刊登聲明,澄清未投資和艦,但證實和艦使用聯電技術。

檢察官至聯電台北、新竹公司及副董宣明智家中搜索,並拘提和艦董事長徐建華

和艦以英屬維京群島橡木聯合公司名稱登記投資,2003年5月8吋廠量產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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