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警涉白嫖勾結色情業

出版時間 2005/05/27
桃園警方經常查獲來台賣淫的大陸妹。資料照片
桃園警方經常查獲來台賣淫的大陸妹。資料照片

【吳詠平╱桃園報導】三名警員林昱為、潘志偉、郭志遠涉嫌在桃園分局任職期間與色情業者勾結、接受性招待、插暗股、收規費,為業者通風報信達一年之久逃避警方查緝。昨天三人被桃園地檢署傳喚到案說明,檢方漏夜偵訊,聲押林昱為,並諭令潘志偉、郭志遠兩人以十萬元交保。

今年三月初,桃園地檢署與警政署政風室在桃園地區查緝到多名開設大陸妹應召站業者,當時檢方聲押三名業者龐吉良、藍志賢、陳瑜婷,而這些業者的大陸妹都是以假結婚來台,如何躲過管區警員的查核,即傳出有警員涉嫌包庇,縣警局為了自清經過追查後,二名桃園分局同安所警員被調職,當時擔任刑警的林昱為及潘志偉被調任制服警員,警上月並以瀆職罪嫌將林函送偵辦。
林昱為正在警專進修,檢方昨天拘提他到案說明,並傳訊潘志偉及埔子派出所警員郭志遠到案說明。
檢方監控將近一年,從去年六月開始發現這三名警員與色情業者藍志賢往來密切,只要引進新的大陸妹,都會叫林昱為、潘志偉、郭志遠三人先來「嘗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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